為進一步加強市委政研室自身建設,優(yōu)化干部隊伍結構,健全干部選拔機制,根據《麗江市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實施細則(試行)》(麗辦發(fā)[2010]13號)有關規(guī)定,經市委政研室研究,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市委政研室機關工作人員2名?,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按照自愿報名、組織推薦、考試考察、公開平等、擇優(yōu)選調的原則組織實施。
二、選調人數和崗位
公開選調麗江市委政研室機關工作人員2名,其中,辦公室1名,農村科1名。
三、選調范圍
在全市各區(qū)縣、市直部門中選調。
四、選調資格和條件
報名參加本次公開選調的人員,除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麗江市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實施細則(試行)》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和資格:
(一)條件
1、認真踐行科學發(fā)展觀,堅決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自覺維護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利益,思想政治素質良好。
2、解放思想,與時俱進,能夠把學習貫徹黨的方針政策與工作實際相結合,富有成效地開展工作,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
3、具有較強的工作事業(yè)心,具備勝任本職工作所需的政策理論水平、實踐經驗、專業(yè)文化知識、組織協調能力、文字工作能力、調研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
4、具有恪盡職守、樂于奉獻的敬業(yè)精神,認真負責、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嚴守紀律、公道正派、清正廉潔的高尚品質。
5、有較強的全局觀念,善于團結同志,心胸開闊。
(二)資格
1、具有國家公務員身份,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2、副科級以下職務。
3、中共正式黨員。
4、初始學歷為國民教育大學本科以上。
5、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
6、35歲以下(1977年3月1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選調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處理的。
3.其他不適合從事政策研究和農辦工作的。
五、選調崗位要求
熱愛政策研究和農辦工作;具有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能圓滿完成領導交給的材料撰寫任務;能高標準高質量地做好具體工作,具有較強的辦事能力;能熟練運用計算機處理文字材料。
六、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個人自愿和單位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個人報名,嚴格按照報名條件和要求,認真填寫《麗江市委政策研究室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交驗《公務員登記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28mm×42mm)3張。
資格審查。在個人報名的基礎上,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認真查閱本人檔案,對其進行資格初審。黨組織把關。在初審的基礎上,黨組織進行復審,研究提出報考和推薦意見,確定報考人員。
報名地點:麗江市委政研室辦公室。
報名時間:2012年3月12日至2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報考者食宿、交通等費用自理。
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報名后,由市委政研室進行資格復審,經復審合格者,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另行通知)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選調人員與符合報考人數1:5,未達比例的按相關規(guī)定取消選調。
注意事項。①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報名者提供的個人信息和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一經發(fā)現弄虛作假的,取消其選調資格。②報名時請記清自己的報名序號,留下常用電話號碼,以方便領取《準考證》和及時聯系。
七、選調程序
(一)統(tǒng)一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重點考察對政策研究和農辦相關業(yè)務知識和黨政機關公文寫作等相關知識的理解和運用。筆試結束后,按照選調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采取適當的方式進行,由用人單位與市委組織部共同確定。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體檢考察
按照選調崗位與考察人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規(guī)定進行。體檢不合格的不列為考察對象,空缺的名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考察人選。
考察工作由考察組對預選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考察時視情況可在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民主測評,形成考察報告。
(三)討論決定
根據考試、考察情況和具體崗位要求,由市委政研室室黨支部支委會研究決定選調人選建議方案,熟悉政策研究和農辦工作業(yè)務者優(yōu)先考慮。
為確保選拔質量,經市委政研室黨支部支委會集體討論認為無合適人選的,選調崗位可以空缺。
(四)公示
按規(guī)定在一定范圍內對擬選調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辦理手續(xù)
公示后,對未發(fā)現影響選調問題的人員,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
(六)監(jiān)督
對本次公開選調實施組織監(jiān)督、群眾監(jiān)督、社會監(jiān)督和輿論監(jiān)督。所有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都要嚴格遵守紀律,一旦發(fā)現違紀行為,將予以嚴肅處理。對在公開選調工作中的違紀行為,可向市紀委監(jiān)察局、市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科反映。經調查情況屬實的,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八、其他事項
公開選調的有關信息將及時通過麗江政務網(http://www.lijiang.gov.cn/)、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ljhrss.gov.cn/)發(fā)布,請報考人員注意查看。聯系電話:5122130(兼?zhèn)髡妫e報電話:12380。
中共麗江市委政策研究室
201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