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調對象
彭山區(qū)外納入編制范圍的機關事業(yè)單位科級以下公務員(參公)、全額事業(yè)人員。
(二)考調條件
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
3.必須具有與考調職位相同的編制性質及相應的政治素質和業(yè)務技能;
4.原則上35歲及以下,特殊情形可適當放寬;
5.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
6.近三年曾獲得單位或上級表彰或表揚;
7.身體健康;
8.符合考調職位需要的其他資格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