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甘孜州公務員局《關于甘孜州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遴選部分州級政府部門工作人員的公告》第四款第(三)條 第一點“筆試開考比例不得低于1:2”。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作相應的調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的規(guī)定,我州于2016年8月18日針對我州無人報考和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進行了職位調劑,根據該規(guī)定對部分未達到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2:1之比的職位進行調減(共計調減1個職位,1名招錄計劃),詳見附件1:《甘孜州2016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遴選州級部分政府部門工作人員調減職位表》。
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甘孜州公務員局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