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考核) (筆試2016年8月27日、面試2016年8月29日)
1.志愿者
由教育局制定我縣志愿者教師考核方案,經考核、體檢合格直接聘為人事代理教師。
2.應往屆畢業(yè)生
面試試講滿分100分(面試試講60分為及格,每人準備10分鐘,面試試講10分鐘。面試試講先由考生抽取順序號,再按順序號抽簽確定試講題目,面試內容由評委確定)。
面試滿分100分(面試60分為及格,每人準備10分鐘,面試5分鐘。面試按考生抽取的順序號進行,面試內容由評委確定)。
考生參加筆試、面試、試講須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場,地點為盧龍鎮(zhèn)中學。(1)
報考學前教育專業(yè)筆試內容為《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學前心理學、學前教育學、學前衛(wèi)生學等學前教育理論和《3-6歲兒童學習與發(fā)展指南》。 試講參考教材(考生自備):學前教育專業(yè)使用我縣現行幼兒園中班教材;其它學科使用我縣現行小學五年級教材。面試試講分語文組、數學組、英語組、學前組。
3.相關事項
(1)招聘考試按中、高考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考生提前在相關網站閱讀中、高考考試規(guī)則,違反考試紀律直接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面試試講結束后由評委當場打分,當場公布考生成績。
(3)各學段、各學科報名人數不足招聘指標時,經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適當調整招聘指標(調整后指標另行通知)。
聘用時若出現成績并列,應往屆畢業(yè)生盧龍籍考生優(yōu)先聘用,其次服務期滿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人員優(yōu)先聘用(須由考生報名時提供服務期滿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經手人簽字,報名時未提供者不予承認),成績再并列依次按學歷高低、面試試講成績高低、是否師范類畢業(yè)生的順序聘用。
(5)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應聘資格:
①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②在招聘過程中作弊的;
③在招聘過程中干擾工作秩序,影響招聘工作正常進行,造成惡劣影響的;
④具有其他應取消應聘資格行為的。
(五)考核(2016年8月30日)
筆試、面試試講結束后,根據成績和各學科招聘指標按1:1比例確定參加考核人選,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進行考核??己酥饕疾鞌M聘人員的報考條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等情況。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該學科缺額依成績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