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資格審查
對報名人員逐一進行資格審查,主要對個人檔案中出生年月、入黨時間、學歷學位、身份認定等資料及是否有處分記錄情況進行審查。資格審查時間2016年8月26日至2016年9月4日。
(三)準考證領取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于2016年9月5日到市紀委組織部領取本人準考證,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到指定考點參加面試。
(四)面試
1.面試時間:2016年9月6日。
2.開考比例:選調職位與報名人數(shù)比例原則上需達到1:3。報考的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調減或取消選調職位。
3.主要考察分析問題、邏輯思維、計劃組織、語言表達等能力,滿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