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紅河縣機關事業(yè)單位駕駛人缺員問題,經(jīng)縣人民政府同意,并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遵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考錄原則,決定面向全縣公開招聘機關事業(yè)單位工勤人員小車駕駛人10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的范圍和對象
具有國家承認的初中及以上學歷,男性,年齡在23歲至40歲之間(1989年4月5日至1972年4月5日期間出生)。
二、報考的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身體健康無殘疾、五官端正,口齒清楚,無染發(fā),紋身(參照征兵體檢標準)。視力、雙耳聽力、色覺檢查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其他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4、2011年12月31日以前戶口在紅河縣。
5、取得A、B、C類駕駛證5年以上(2007年4月5日以前取得駕駛證),并在2007年4月5日以后未發(fā)生過因本人負主要責任以上的一般事故(由縣交警大隊出具證明)。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有吸毒史的;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受刑事處罰并在服刑期間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被開除公職、辭退的;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2010年4月5日以后,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受過處罰或正在立案偵查的;其他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方法
此次公開招聘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2年4月4日至5日。
2、報名地點:紅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開發(fā)股。
3、報名方法:報考者報名時需持戶口冊、身份證、畢業(yè)證、駕駛證等原件和近期免冠5分彩照2張,縣交警大隊出具未發(fā)生交通事故證明,有工作單位的需持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退伍軍人須出具退伍證,同時考生還需提交所有證件的復印件各一份(要求用A4紙復印)。并填寫《紅河縣公開招聘機關事業(yè)單位工勤人員報名表》,繳納報名費100元(不含實際操作考試費),因考生原因屆時不能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
四、報名資格審查
工作人員對報名人員所填寫的個人信息資料與招考條件要求進行審查,并對相關證件進行驗證。報考者必須承諾所攜帶的證件及證明的真實性,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對隱瞞真實情況不符合報名的考生,一經(jīng)查實,自報名起至錄用后的任何時間,錄用主管部門均可取消報名或錄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自己承擔。
經(jīng)體檢政審合格者確定為擬錄用人員,采取“分配”方式確定擬錄用單位,總成績排名前5名分配到機關單位從事工勤駕駛人工作,其余的分配到事業(yè)單位從事工勤駕駛人工作,擬錄用人員必須服從組織分配,若不服從者取消錄用資格。
五、領取準考證時間和地點
1、領取準考證時間:2012年5月4日至5日
2、領取準考證地點:紅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開發(fā)股領取,過時不候。
特別提醒:請各位考生認真核對準考證上的個人信息,并注意準考證上標明的考試地點、時間和考場規(guī)則,不要耽誤考試。
六、考試方式及科目設置
(一)此次考試分為綜合筆試和實際操作兩種,筆試分為100分,實際操作200分。筆試科目:①語文(初三語文九年級上冊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年3月第一版)相關知識40分;②機動車駕駛人考試資料(汽車類)《海南出版社2010年4月出版》相關知識60分。實際操作主要考核應試者的駕駛技術(場地駕駛技能考試、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筆試結束后加上照顧分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取前20名確定進入實際操作考試的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出現(xiàn)并列時,同時進入實際操作考試。在計算總成績時,筆試成績(含照顧分)占40%,實際操作占60%。若總成績中末位出現(xiàn)并列時,按實際操作分高者進入體檢、政審,如總成績末位并列時,出現(xiàn)筆試分、實際操作分均相同,同時進入體檢、政審。
(二)照顧分條件:退伍軍人,在部隊服役期間,每滿一年可加一分,最高不超過5分。報名時要出具退伍證書。
(三)考試時間:2012年5月6日上午9:00至11:00點(筆試)。實際操作時間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項及成績公布
1、考生應攜帶準考證、身份證按時到達考試地點參加考試,考試開始30分鐘后不得入場參考,視為放棄考試,開考30分鐘后才能交卷。
2、評卷工作結束后所有報名考生的成績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紅河人才網(wǎng)(網(wǎng)址:www.Hhzrc.cn)上公布。
(五)查分:評卷工作結束后,若本人對自己考分有疑問,需要查詢的須在筆試成績公布3天內提出書面申請,經(jīng)批準后在紀檢監(jiān)察、人大的監(jiān)督下由工作人員進行查分。
七、選聘辦法
筆試、實際操作考試結束后,分別將筆試、實際操作成績和總成績在紅河人才網(wǎng)上公布,總成績的計算:總成績=筆試考試成績×40%(含照顧分)+(實際操作成績÷2)×60%。并按名額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1:1進行體檢、考核(政審)。因體檢、考核(政審)不合格者,在參加實際操作人員考試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核選聘,選滿名額數(shù)為準。體檢在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下,由縣人社局負責,體檢費由考生自理,政審由縣人社局負責。
被確定為擬錄用的人員,在紅河人才網(wǎng)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公示期內未接到不良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填寫《紅河哈尼彝族自治州機關招聘工勤人員審批表》或《紅河哈尼彝族自治州企事單位招聘工勤人員審批表》報主管部門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選聘的駕駛人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一年。如在試用期內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不履行勞動合同者,用人單位提出解聘意見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除勞動合同。
八、紀律
為保證公開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個招考過程由縣招聘領導小組邀請紀檢、人大、保密部門的有關工作人員參與監(jiān)督??忌舭l(fā)現(xiàn)影響公平、公正的行為可直接向當?shù)丶o檢、人大反映。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原國家人事部6號令《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處理。
九、本簡章由紅河縣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聯(lián)系電話:4623853
紅河縣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