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取得崗位所需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和高中教師資格證;
3、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相關資格條件;
5、身體健康,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