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省教育廳發(fā)出通知,全省高等院校須嚴格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未進行新生資格復查不得注冊電子學籍。
新生入學基本信息核對時,各高校要將新生本人與省招辦提供的考生電子檔案照片或高考進場照片信息、考生電子檔案、準考證、錄取通知書、考生紙質檔案、錄取考生名冊、戶口遷移證、身份證等信息逐一對照核查;要在學生宿舍、班級固定教室等場所張貼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提供的考生電子檔案照片,防止舞弊現(xiàn)象發(fā)生。
各高校要對享受高考加分照顧、自主招生及面向農村學生的各類專項計劃錄取新生資格條件進行復核,對高考加分資格證明等材料要嚴格審核。
對于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騙取高考加分資格和錄取資格或企圖冒名頂替入學的新生、未經教育部核準計劃錄取的新生等,一經查實,堅決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