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權(quán)利;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9月22日至1998年9月24日期間出生),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yīng)博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5年9月22日以后出生);
4.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計劃表》);
5.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