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第6號令)、《關于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豫人〔2007〕55號)、《關于建立和完善中小學教師補充長效機制的意見》(宛政辦[2010]122號)和《方城縣教師隊伍管理暫行辦法》(方政辦[2015]5號)精神,結合我縣2016年秋期教師需求情況,經縣政府研究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小學教師97名?,F(xiàn)就做好教師招聘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以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促進畢業(yè)生就業(yè)為目標,公開招聘大中專畢業(yè)生到我縣小學任教,緩解我縣師資總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問題,進一步提高全縣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和教育質量,促進全縣教育均衡發(fā)展。
二、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zhèn)涞脑瓌t;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3、實行定崗招聘。招聘計劃直接確定到鄉(xiāng)、校、到學科,采取按崗位報考,按崗位劃定分數(shù)線;
4、實行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根據(jù)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擇優(yōu)聘用。
三、招聘崗位(鄉(xiāng)鎮(zhèn)、學校、學科)及數(shù)量
1、楊樓鎮(zhèn)12名。
小學語文6名,小學數(shù)學6名。
2、小史店鎮(zhèn)23名。
小學語文10名,小學數(shù)學10名,小學英語3名。
3、四里店鄉(xiāng)19名。
小學語文8名,小學數(shù)學7名,小學英語4名。
4、拐河鎮(zhèn)8名。
小學語文4名,小學數(shù)學4名。
5、柳河鄉(xiāng)11名。
小學語文6名,小學數(shù)學5名。
6、博望鎮(zhèn)11名。
小學語文6名,小學數(shù)學5名。
7、趙河鎮(zhèn)2名。
小學語文2名。
8、廣陽鎮(zhèn)3名。
小學語文2名,小學數(shù)學1名。
9、小學音樂4名。
博望、趙河、楊樓、小史店各1名。分配時,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由本人選崗。
10、小學美術4名。
柳河、廣陽、拐河、四里店各1名。分配時,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由本人選崗。
招聘崗位由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具體定崗到鄉(xiāng)鎮(zhèn)政府所在地以外的缺編的小學。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和道德品行。
3、熱愛方城教育事業(yè),有強烈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和敬業(yè)精神,服從組織分配,遵守單位工作紀律。
4、具有全面扎實的學科理論知識,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知識和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6、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無違法違紀行為。
8、未正式就業(yè)人員。
(二)學歷、專業(yè)及教師資格證條件
(1)學歷條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2)專業(yè)條件:報考英語、音樂、美術學科的,須與所學專業(yè)一致或相近。
(3)資格條件: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研究生、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不受教師資格證條件的限制。
(三)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我縣的特崗教師;
2、曾經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行政拘留等或正被立案審查的;
3、曾經參與過法輪功等邪教組織的;
4、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5、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6、其他不適合在教育崗位工作的;
7、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照顧條件
1、根據(jù)宛人社【2013】135號和宛青聯(lián)字【2014】9號精神,以下兩類人員筆試成績加10分。
(1)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yè)生;
(2)參加“河南省大學生志愿者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回生源地就業(yè)的志愿者。
2、筆試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最多加10分。
五、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6年9月10日至2016年9月13日。
(二)報名地點:方城縣人事考務中心(縣人社局西樓服務大廳)
(三)報名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就業(yè)報到證(應屆畢業(yè)生暫未辦理就業(yè)報到證的,報名時必須提供就業(yè)協(xié)議書)、學位證、教師資格證,以上均須交驗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1寸近期(10日內)免冠彩色照片4張。
(四)報名程序:
1、現(xiàn)場報名。本人攜帶所需證件等到縣人事考務中心報名,并根據(jù)豫發(fā)改收費【2010】1762號規(guī)定,交納報名考務費30元。
2、本人現(xiàn)場填寫《方城縣2016年秋期公開招聘鄉(xiāng)鎮(zhèn)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并采集指紋信息,每人只能填報一個崗位。
(五)資格審查:
由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應聘者與招聘條件不符的以及有弄虛作假情況的將取消資格。報名與參加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六)計劃調整:
如果某一崗位的報考人數(shù)與招聘崗位數(shù)量達不到3:1,教師招聘辦公室將對該崗位的招聘數(shù)量予以調整。所調整的招聘數(shù)量原則上調整到同一鄉(xiāng)鎮(zhèn)內報名比例高的學科。
(七)領取準考證時間及地點:2016年9月17日下午持本人身份證到報名處領取。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六、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個環(huán)節(jié)。
(一)筆試
1、內容包括教師職業(yè)道德、教育學、心理學、課程與教學論、教育教學技能、新課程理念及教師專業(yè)標準等方面基本的教師專業(yè)理念、專業(yè)知識、專業(yè)技能。筆試注重應試者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教師基本技能的測試。滿分100分,按60%計入總成績。
2、筆試時間及地點:筆試時間2016年9月18日上午9:00-11:00,地點見準考證。
3、結果公布:筆試成績于2016年9月21日在方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方城縣教育信息網和報名處進行公布。
(二)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
各崗位按招聘數(shù)量1:1.5比例,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出現(xiàn)進入面試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滿分100分,按40%計入總成績。
2、面試形式及內容:
面試形式為指定教材抽題試講。時間15分鐘以內。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學科知識、教師基本素養(yǎng)、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等。
3、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辦法:2016年9月23日公布在方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方城縣教育信息網上。
4、領取面試通知書的時間和地點:2016年9月24日,在報名處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須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5、結果公布:面試成績公布在方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方城縣教育信息網和報名處。
為提高面試結果的公正性和科學性,對同一學科不在同一組面試室面試的考生采取“修正系數(shù)法”,計算考生的最終面試成績。最終面試成績=考生原始面試成績×修正系數(shù)(同一學科全部考生原始面試成績平均值÷同一學科考生所在面試組全部考生原始面試成績平均值)。
七、體檢
1、體檢標準按照《河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2010年修訂試行)》,由縣招聘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實施。
2、體檢人員的確定
根據(jù)應聘者所報考崗位,按照最后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數(shù)量的1:1比例,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某一崗位最后一個名額出現(xiàn)總成績相同者,取面試成績高者,面試成績亦相同者,取學歷高者。
3、體檢人員名單公布:2016年9月26日在方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方城縣教育信息網及報名處公布。
4、領取體檢通知單時間和地點:2016年9月26日下午,在報名處領取,體檢時間和地點見體檢通知單。領取體檢通知單時須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八、考核
1、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參照《河南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試行)》的規(guī)定進行??己撕细裾撸鶕?jù)招聘崗位及數(shù)量,等額確定擬聘用人選。
2、擬聘用人選名單于2016年9月28日在方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方城縣教育信息網和報名點進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3、擬聘用人員須于2016年9月30日前向聘用單位提供本人檔案。個人檔案在市縣教體局、人社局的分別由縣教體局、人社局負責調檔,其他人員由縣人才交流中心或縣教體局出具調檔函,本人負責調取檔案,不能按規(guī)定時間提交檔案者,取消其擬聘資格。
九、培訓
對擬聘用人員集中進行崗前培訓,培訓的主要內容是師德教育、新課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崗位職責的基本要求等。具體時間及辦法,于2016年9月28日在方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方城縣教育信息網公布。
十、聘用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組織部、河南省人事廳、河南省編辦、河南省財政廳《關于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豫人〔2007〕55號)的規(guī)定,擬聘用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管理辦法辦理相關手續(xù),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員5年內(含試用期)不得調離招聘單位,7年內(含試用期)不得調出方城縣教育系統(tǒng),辭職、參加教育系統(tǒng)外招錄考試者不提供人事檔案。
十一、待遇.
被聘用人員從上班之日起計發(fā)工資。工資標準按國家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二、組織保障
此次教師招聘工作在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辦公地點設在縣人社局。
十三、咨詢方式
1、電話:方城縣人事考務中心 0377-65076738
2、網址:方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
方城縣教育信息網
十四、本實施方案由方城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方城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0一六年九月八日
附件一:方城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待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