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號崗位采用筆試、面試、試講;7號崗位采用筆試、面試、科研成果考核;8-9號崗位采用筆試、面試。
1.筆試為文字能力測試和專業(yè)水平測試。筆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分數為60分。筆試專業(yè)內容不低于60分。筆試成績將在稅務干部進修學院網站(www.tax-edu.net)“人才引進”欄目公布,考生可憑身份證號查詢。
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確定進入面試和下一環(huán)節(jié)考試人選。資格復審工作由稅務干部進修學院負責,復審時須查看應聘人員有關材料的原件(備一套復印件)。查驗材料如下:
(1)身份證。
(2)社會人員提供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印制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提供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應聘者需提供本人真實的科研成果及各類獲獎證書等相關佐證材料。
2.面試、試講、科研成果考核辦法和專業(yè)技能測試辦法由稅務干部進修學院制定,具體辦法與參加人員名單一并在稅務干部進修學院網站“人才引進”欄目公布。面試和試講成績由考官當場通知考生。面試、試講和科研成果考核的合格線為該項考試(考核)總分的60%,不合格者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