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人員持以下材料于2017年9月30日前至單位人事部門辦理報到手續(xù),逾期不能報到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并取消錄取資格。
(一)應屆畢業(yè)生持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及報到證、戶口遷移證等相關材料辦理報到手續(xù)。
(二)已參加工作人員持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及調動通知等相關材料辦理報到手續(xù)。
(三)海外高層次留學歸國初次就業(yè)的人員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合法證明材料辦理報到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