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式為試講和面試(14、15號崗位不參加試講,直接采取面試考核)。
(一)考核前,我院將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通過人員不得參加考核。應聘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②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以及成績單原件、復印件各1份,非應屆畢業(yè)生(含上年畢業(yè)但尚未就業(yè)的)需提供已取得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國(境)外留學回國畢業(yè)生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證明;
③提供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如英語和計算機的等級證書、發(fā)表論文、獲獎證書、科研成果等)。
審核通過的人員全部參加試講。試講的時間和地點由院人事處會同招聘部門商定,以電話方式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試講,否則按棄考處理。試講按照江蘇第二師范學院自行制定的考核辦法執(zhí)行。學校將邀請相關領域和部門的專家成立專家組。
(二)試講
試講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組織、教學效果)、知識結構、語言表達等。
試講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試講成績當場公布。同時在試講合格者中,根據(jù)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shù),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實有合格人數(shù)參加面試。
(三)面試
面試按照江蘇第二師范學院制定的面試辦法執(zhí)行,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
(四)14,15號崗位面試成績?yōu)樽罱K考核成績,其他崗位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試講成績按50%、面試成績按50%計入最終的總成績。
(五)所有招考工作(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確定最后聘用人選并公示)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