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qū)自學考試辦公室,有關主考學校:現(xiàn)將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政府與事業(yè)單位會計〉新版大綱和教材啟用時間變更的通知》(考委辦函〔2012〕12號)轉發(fā)給你們,請你們及時向社會公布,以便考生了解有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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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