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等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全省監(jiān)獄系統25個單位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19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www.sc.hrss.gov.cn、四川省司法廳網站www.scsf.gov.cn發(fā)布):
一、招考對象及條件
(一)招考對象:2012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2012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錄用手續(xù);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止2012年3月23日,報考人員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鶎庸ぷ鹘洑v,是指在縣(市、區(qū))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各級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對象中“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截止2012年3月23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川參加“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等五項目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0周歲(1981年3月23日—1994年3月23日期間出生),我省監(jiān)獄系統在職工人、應屆研究生(非在職)及獄醫(yī)、心理矯正等特殊職位可放寬到35周歲(即1976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8.符合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 在讀的非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
7.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錄單位及名額
阿壩監(jiān)獄25名,川東監(jiān)獄9名,川北監(jiān)獄2名,成都未成年犯管教所4名,新源監(jiān)獄5名,成都女子監(jiān)獄9名,攀西監(jiān)獄2名,崇州監(jiān)獄2名,自貢監(jiān)獄9名,雅安監(jiān)獄3名,嘉陵監(jiān)獄6名,涼山監(jiān)獄5名,巴中監(jiān)獄10名,至誠監(jiān)獄10名,金堂監(jiān)獄10名,漢王山監(jiān)獄6名,川中監(jiān)獄5名,達州監(jiān)獄2名,廣元監(jiān)獄2名,省女子監(jiān)獄20名,眉州監(jiān)獄3名,成都病犯監(jiān)獄15名,雷馬屏監(jiān)獄4名,川南監(jiān)獄2名,甘孜監(jiān)獄25名。
招考職位名額和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2012年上半年四川省監(jiān)獄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情況表》。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網絡報名
本次考試采用網絡方式報名。網絡報名時間為2012年3月23日至26日,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職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公招職位情況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別是報考條件,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職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2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2年3月23日至27日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2012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考生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向報考部門(單位)咨詢。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fā)現考生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二)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及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12年3月23日至28日登錄到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繳費,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2012年3月28日前的工作日內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成都市三槐樹路2號)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xù)。
(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報考專業(yè)為電子信息、機電一體化(含自動化)、土木工程、服裝設計與加工、臨床醫(yī)學(含口腔醫(yī)學)、醫(yī)學影像、醫(yī)學檢驗、藥學、護理、心理學、藏語、藝體等專業(yè)的監(jiān)獄系統急需的特殊職位可適當放寬到3:1。對報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的縮減該職位錄用計劃。有關情況及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上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檢查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2年4月16日至20日24:00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2年4月21日(星期六),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1)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在報考重災區(qū)機關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qū))、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人員,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qū)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qū))、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人員,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guī)定加分。
重災縣(市、區(qū))指:汶川縣、北川羌族自治縣、綿竹市、什邡市、青川縣、茂縣、安縣、都江堰市、平武縣、彭州市、理縣、江油市、廣元市利州區(qū)、廣元市朝天區(qū)、旺蒼縣、梓潼縣、綿陽市游仙區(qū)、德陽市旌陽區(qū)、小金縣、綿陽市涪城區(qū)、羅江縣、黑水縣、崇州市、劍閣縣、三臺縣、閬中市、鹽亭縣、松潘縣、蒼溪縣、蘆山縣、中江縣、廣元市元壩區(qū)、大邑縣、寶興縣、南江縣、廣漢市、漢源縣、石棉縣、九寨溝縣等由國家有關部委明確的39個縣(市、區(qū))。
(2)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單位駐地在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和少數民族自治縣職位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3)被授予全國司法行政系統一級或二級英雄模范稱號、革命烈士、在執(zhí)行任務中因公犧牲、因戰(zhàn)或因公致殘被評為六級及以上傷殘的司法行政系統干警的子女和配偶,在其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榮立個人一等功的司法行政系統干警的子女、榮立個人一等功的警察院校畢業(yè)生,在其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guī)定的,折合后加分總分值不超過5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2年4月23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規(guī)定1的考生持立功受獎證書或表彰決定文件;符合加分規(guī)定2的考生持身份證和戶口薄或戶籍證明;符合加分規(guī)定3的考生持表彰證書或表彰決定、傷殘等級證書和親屬關系證明等)和本人聯系電話,送省監(jiān)獄局進行加分資格確認。未按時報送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2年5月25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除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2012年5月25日至28日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查分結果于2012年6月1日在該網站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2012年6月12日前由用人單位公布,考生也可通過四川人事考試網進行查詢。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35% +《申論》成績×35% +筆試加分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省監(jiān)獄局具體負責。2012年7月5日前,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招考單位可采取張榜公布或網上公告的方式公布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忌诮拥劫Y格復審通知后,應攜帶《2012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照片)、身份證、準考證、工作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或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和手續(xù)的原件及復印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2012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就讀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
2.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參加“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和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3.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4.公安部門、監(jiān)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5.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由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6. 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7.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三)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
面試時間暫定為2012年7月7日至9日。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同時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具體事項由省監(jiān)獄局另行通知。
(四)體能測評
所有面試人員均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體能測評標準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
體能測評應在具備條件的學校等地點全封閉進行。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由省監(jiān)獄局通知考生。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分組及年齡按本人體能測評的當日日期計算。
五、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
面試和體能測評后,根據招錄職位及名額,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招錄本系統其他達到比例的職位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體檢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但《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或體檢缺席者,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
(二)考察
招考單位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疾靸热莅ㄕ嗡枷搿⒌赖缕焚|、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與職位相匹配等情況進行考察,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受過刑事處罰、參加邪教組織以及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在參加面試且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
確定擬錄用人員后,由用人單位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擬錄用職位、考試成績、畢業(yè)院校(或原工作單位)、專業(yè)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七、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省監(jiān)獄局審核并匯總錄用名單,經省司法廳復核后,報省公務員局辦理錄用手續(xù)。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考試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xù)辦理前被其它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用人單位不予錄用。
被錄用的人員持錄用主管機關頒發(fā)的錄用通知(2012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還須持就業(yè)報到證),按規(guī)定的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須經統一組織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間,不得報考其它機關;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三)新錄用公務員在用人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未經單位同意不得調離。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考錄工作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招考單位設立考錄監(jiān)督小組,并公布監(jiān)督人員姓名及聯系電話,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
省司法廳監(jiān)督電話:028-86748790
省監(jiān)獄局監(jiān)督電話:028-86310873
九、本公告由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司法廳、省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示:
1.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或省級招考單位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告。
2. 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jié)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請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報名參考特別是資格復審和面試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4.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5.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件:1、四川省2012年上半年監(jiān)獄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情況表
2、招錄單位咨詢電話
二О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招錄單位咨詢電話
四川省監(jiān)獄管理局咨詢電話: (028)86310849
阿壩監(jiān)獄咨詢電話: (0838)3821922
川東監(jiān)獄咨詢電話: (0818)6227519
川北監(jiān)獄咨詢電話: (0839)4032339
成都未成年犯管教所咨詢電話: (028)85013660
新源監(jiān)獄咨詢電話: (028)88222133
成都女子監(jiān)獄咨詢電話: (028)84898191
攀西監(jiān)獄咨詢電話: (0834)2688266
崇州監(jiān)獄咨詢電話 (028)82399617
自貢監(jiān)獄咨詢電話 (0813)2769079
雅安監(jiān)獄咨詢電話: (0835)3229298
嘉陵監(jiān)獄咨詢電話: (0817)3665659
涼山監(jiān)獄咨詢電話: (0)13795665904
巴中監(jiān)獄咨詢電話: (0827)5202013
至誠監(jiān)獄咨詢電話: (0818)2419277
雷馬屏監(jiān)獄咨詢電話: (0833)5470711
金堂監(jiān)獄咨詢電話: (028)84902887
漢王山監(jiān)獄咨詢電話: (0831)5358010
川中監(jiān)獄咨詢電話: (0817)3340213
達州監(jiān)獄咨詢電話: (0818)2112070
廣元監(jiān)獄咨詢電話: (0839)3956030
省女子監(jiān)獄咨詢電話: (028)27722925
眉州監(jiān)獄咨詢電話: (028)37609123
成都病犯監(jiān)獄咨詢電話: (028)85962202
川南監(jiān)獄咨詢電話: (0831)4098312
甘孜監(jiān)獄咨詢電話: (0836)2867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