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考生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資格確認單,經(jīng)工作人員審驗后方可參加面試。
二、面試考生在進入面試考點集中封閉后,不得隨意走動、大聲喧嘩,禁止與外界人員接觸。面試期間要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服從管理。
三、通訊工具和與面試無關的物品不得帶入面試考場,攜帶者應在候考室主動交工作人員保管,否則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面試資格。
四、面試前,考生通過抽簽確定參加面試的順序。面試開始后,由工作人員按順序逐一引入面試室。
五、面試過程中,考生不得透漏自己的真實姓名及相關信息,考生對考官提出的問題可在規(guī)定的草稿紙上作記錄;沒聽清提問的,可要求考官再重復一遍??忌_始答題時需向考官報告“開始答題”,答題結束時報告“回答完畢”。到達規(guī)定時間,考生須及時停止答題。
六、面試結束后,考生在得到準許離場的指令后應即離開面試室。離開時不得帶走草稿紙等任何面試資料,并不得返回考場和候考室。
七、面試考生違紀或嚴重擾亂面試秩序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試資格或宣布面試成績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