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作風正派,遵紀守法,工作勤奮,責任心強,身體健康。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jīng)歷且試用期已滿(工作經(jīng)歷的計算截止到2016年10月17日)。
4、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合格)及以上。
5、符合所報單位的編制要求。參公崗位,公務員身份人員也可以報考,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崗位,承擔行政職能類事業(yè)單位人員也可以報考。
6、符合招聘崗位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選調(diào):
1、尚在受處分期間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其他不宜辦理轉任(商調(diào)流動)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