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選對象資格條件
(一)具有公務員身份,在本市各級各類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滿2年(2014年10月27日前錄用為公務員);
(二)學歷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yè);
(三)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1985年10月27日后出生);
(四)歷年年度考核在稱職及以上;
(五)身體健康。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jié)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本次公開遴選所涉及的年齡、工作經(jīng)歷、任職期的計算統(tǒng)一截止到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