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yōu)化我市公務員隊伍結構,推進公務員隊伍的合理流動和優(yōu)化配置,根據(jù)公務員法及有關規(guī)定,決定組織開展2016年烏魯木齊市公開選調主任科員以下及相當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
一、選調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
烏魯木齊市市級機關所屬的單位、區(qū)(縣)以下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工作人員。
(二)選調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tǒng)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2.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3.2013年以來年度考核稱職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選調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選調職位的任職資歷和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錄用未滿3年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正在接受調查處理尚未作出結論的;
4.選調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的回避關系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調職位
詳見《2016年烏魯木齊市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人員職位表》。
三、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照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與調動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報名人員只能選擇符合自身條件的1個職位報名。報名采取網(wǎng)絡的方式進行,詳情請登陸烏魯木齊市人事考試網(wǎng)站(www.wlmqrsks.com)查閱《報名流程》。
2.相關費用:參照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規(guī)定,主要費用包括:報名費15元,筆試費40元,面試費40元(面試時繳納)。
(二)筆試
筆試試卷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字)命題。
1.筆試科目與內容: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一科,考試時間為180分鐘,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主要內容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烏魯木齊市市情、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申論等。
2.筆試加分:2011年以來年度考核連續(xù)3年被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的報名人員加10分。
不符合加分條件,已加分并入闈面試的人員,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條件,但因個人原因沒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3.筆試要求:報名人員須按準考證注明的時間、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證件不全的,不得進入考場。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是根據(jù)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所持證明材料與網(wǎng)絡報名信息的確認和審核。
1.面試入闈人員確定:在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則確定面試入闈人員:選調2人及以下的職位,按照1︰4的比例確定,選調3人及以上的職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shù)確定。
2.面試入闈人員資格審查:面試入闈人員持下載的《資格審查表》(一式三份)、準考證以及身份證、畢業(yè)證、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區(qū)縣黨群系統(tǒng)由區(qū)縣組織部出具,區(qū)縣政府系統(tǒng)由區(qū)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和選調職位需要的其他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烏魯木齊市人才服務中心進行資格審查。審查不合格的或規(guī)定時間內未參加資格審查的,取消面試資格,可從本職位筆試成績合格的報名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面試
參加面試人員持身份證、準考證和資格審查表,在面試前30分鐘到指定地點集中,面試開考后到達的,取消面試資格。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成績當場公布,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五)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六)體檢
按選調計劃1︰2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疾炜刹扇∶裰鳒y評、個別談話等方法進行,重點考察其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情況。
(八)公示與調動
根據(jù)考試、體檢、考察等情況,經(jīng)選調單位主管部門黨委(黨組)研究,擇優(yōu)確定擬選調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辦理調動和轉任手續(xù);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調動;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調動。
四、時間安排(均為北京時間)
(一)報名與繳費
報名時間:2016年10月25日10:30—30日18:00。
繳費時間:2016年10月25日10:30-31日18:00。
(二)筆試
考試時間:2016年11月6日(星期日),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
成績公布時間:2016年11月11日(星期五)18:00。
(三)資格審查
2016年11月中旬。
(四)面試
2016年11月中旬。
(五)體檢與考察
2016年11月下旬。
(六)公示
體檢考察結束后,對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
五、監(jiān)督、紀律及其它要求
(一)對違反選調紀律、填報虛假信息、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的報名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資格,同時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并通報原工作單位;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報名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相關網(wǎng)站了解選調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的公告,并按要求登錄網(wǎng)站修改或確認信息,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六、信息發(fā)布
選調工作信息均通過官方網(wǎng)站發(fā)布。其中:
(一)報名、成績查詢通過烏魯木齊市人事考試網(wǎng)站(www.wlmqrsks.com)發(fā)布。
(二)公告、公示、政策解答通過烏魯木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http://wlmq.xjrs.gov.cn/)、烏魯木齊市人事考試網(wǎng)站(www.wlmqrsks.com)發(fā)布。
政策咨詢電話:
市委組織部:0991-4689434
市公務員局:0991-4656205
監(jiān)督電話:
市紀委(監(jiān)察局):0991-4689259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jiān)察室:0991-4680757
監(jiān)督郵箱:
wlmqrsjjj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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