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無錫市黨風廉政建設教育中心招聘報名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為11月29—30日9:00—17:00,按公開招聘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初步人選。面試前,對初步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證明符合報考條件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的報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通過資格復審的面試人選在無錫人事考試網(wǎng)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