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繼續(xù)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切實提高研究生錄取選拔質量;維護研究生招生錄取的公平公正,推動研究生教育科學發(fā)展。根據(jù)國家教育部和江蘇省研究生招生工作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xiàn)將復試錄取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復試考生名單確定
復試是保證錄取質量的關鍵環(huán)節(jié),是提高招生選拔質量的有效方式,所有錄取的考生必須參加我校統(tǒng)一組織復試。根據(jù)教育部下達的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總規(guī)模及考生的初試成績,結合專業(yè)目錄公布的招生計劃、生源及學科等情況各學院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詳見各學院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不含單獨考試考生,復試分數(shù)線另行公布)。
二、復試方案
我校2012年各學院(研究所)根據(jù)相關文件制定了切實可行的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即“復試方案”,詳細情況如下,請考生瀏覽相關鏈接。
序號 | 學院 | 研究生秘書 | 電話 | 學院報到地點 | 各單位復試方案 |
1 | 資源學院 | 邵老師 | 83591012 | 南湖校區(qū)資源樓A407 | 資源學院復試方案 |
2 | 礦業(yè)學院 | 殷老師 | 83590566 | 南湖校區(qū)礦業(yè)學院樓A505 | 礦業(yè)學院復試方案 |
3 | 力建學院 | 孫老師 | 83590619 | 南湖校區(qū)建工學院樓A219 | 力建學院復試方案 |
4 | 化工學院 | 朱老師 | 83591060 | 南湖校區(qū)化工樓A506 | 化工學院復試方案 |
5 | 機電學院 | 崔老師 | 83590705 | 南湖校區(qū)機電學院A509 | 機電學院復試方案 |
6 | 信電學院 | 潘老師 | 83590816 | 南湖校區(qū)信電學院B411 | 信電學院復試方案 |
7 | 管理學院 | 吳老師 | 83591291 | 南湖校區(qū)管理學院B314 | 管理學院復試方案 |
8 | MBA | 張老師 | 83591292 | 南湖校區(qū)管理學院B422 | MBA 復試方案 |
9 | 理學院 | 楊老師 | 83591567 | 南湖校區(qū)理學院A406 | 理學院復試方案 |
10 | 文法學院 | 劉老師 | 83591458 | 南湖校區(qū)文科樓A520 | 文法學院復試方案 |
11 | MPA | 程老師 | 83591437 | 南湖校區(qū)文科樓A520 | MPA 復試方案 |
12 | 外文學院 | 唐老師 | 83591602 | 南湖校區(qū)外文學院文科樓B507 | 外文學院復試方案 |
13 | 體育學院 | 薛老師 | 83591809 | 南湖校區(qū)計算機樓B205 | 體育學院復試方案 |
14 | 安全學院 | 樊老師 | 83590586 | 南湖校區(qū)礦業(yè)科學中心A405-1 | 安全學院復試方案 |
15 | 電力學院 | 王老師 | 83592780 | 南湖校區(qū)材料學院B407 | 電力學院復試方案 |
16 | 馬克思學院 | 劉老師 | 83591409 | 南湖校區(qū)文科樓A210 | 馬克思主義學院復試方案 |
17 | 環(huán)測學院 | 李老師 | 83591309 | 南湖校區(qū)環(huán)測樓A506 | 環(huán)測學院復試方案 |
18 | 計算機學院 | 趙老師 | 83591717 | 南湖校區(qū)計算樓A513 | 計算機學院復試方案 |
19 | 材料學院 | 劉老師 | 83591870 | 南湖校區(qū)材料樓B520 | 材料學院復試方案 |
20 | 藝術學院 | 鄭老師 | 83591996 | 南湖校區(qū)藝術樓B204 | 藝術學院復試方案 |
21 | 高教所 | 周老師 | 83885454 | 文昌校區(qū)辦公樓2215 | 高等教育研究所復試方案 |
二、復試時間、形式及復試成績
1.4月9日到文昌校區(qū)綜合樓大廳報到,4月10日-11日復試(體育學院復試時間為4月9日)。
2.復試內容主要包括專業(yè)課考試(滿分為100分)、外語聽力和口語的測試以及以考察考生綜合素質和能力為重點的面試(滿分為150分)。專業(yè)課考試采用筆試形式,考試時間2-3小時;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jù)《中國礦業(yè)大學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網(wǎng)上選擇,由各學院組織考試。
3.復試成績滿分為250分。
4. 工商管理碩士(125100)、公共管理碩士(125200)、工程管理碩士(125600)、會計碩士(125300)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5. 對同等學力考生,加試2門專業(yè)課,加試方式為筆試,每門課考試時間3小時,滿分100分。加試考試時間為4月12日,地點文昌校區(qū)逸夫樓五層,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記入復試總成績,但有1門加試科目低于60分者,將不予錄取。
三、復試注意事項
1.考生4月9日在綜合樓辦理完研究生院安排的身份及報考資格等審核手續(xù)后需到各相關學院(研究所)報到(地點見上表),并了解復試方法、復試時間、地點等事宜。并到文昌校區(qū)校醫(yī)院進行體檢,報到相關要求請瀏覽“我校201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相關要求”。
2.請考生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學位證、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以便審核,對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其復印件在綜合樓大廳報到時在驗證處提交,復試登記表(單面打?。?、政審表(雙面打?。?、在校歷年學習成績單原件以及復試報到流程單等交到相關學院(研究所),體檢表(雙面打?。┰隗w檢結束后交校醫(yī)院保健科。
3.擬錄取為委托培養(yǎng)的考生需向研招辦提交單位同意委托培養(yǎng)證明。
4.考生復試期間的食宿費、差旅費、復試費、體檢費等由考生自行承擔。
5.按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招生單位可要求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對于報名時系統(tǒng)顯示學歷異常的考生(見下表),須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咨詢網(wǎng)(http://yz.chsi.cn/ 或者http://yz.chsi.com.cn/),點擊鏈接“學信檔案”后實名注冊用戶并申請認證,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復試時提交我校研招辦;如在線認證不成功,須于5月15日前將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的“報告編號”(紅色字體7位數(shù)字)告知我校研招辦。對持有國外學歷考生,請考生復試時將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提交我校研招辦。
姓名 | 報名號 | 考生編號 | 專業(yè)代碼 | 報考專業(yè) |
褚* | 321791559 | 102902210903347 | 030107 | 經(jīng)濟法學 |
蔣** | 321793766 | 102902210103342 | 070903 | 古生物學與地層學 |
王** | 321793588 | 102902210203467 | 081920 | 資源開發(fā)規(guī)劃與設計 |
劉** | 370497829 | 102902210205304 | 085218 | 礦業(yè)工程 |
姚* | 321789756 | 102902210903763 | 120401 | 行政管理 |
孔* | 321791898 | 102902250701179 | 125100 | 工商管理 |
英** | 321795689 | 102902250701341 | 125100 | 工商管理 |
張* | 321791829 | 102902250701357 | 125100 | 工商管理 |
張* | 321794028 | 102902250701359 | 125100 | 工商管理 |
王** | 321795003 | 102902250301092 | 125600 | 工程管理 |
楊** | 321794789 | 102902250301095 | 125600 | 工程管理 |
陳* | 321793451 | 102902211902047 | 135108 | 藝術設計 |
四、調劑工作
對初試成績符合教育部公布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不予錄取的考生可自行聯(lián)系調劑至其他招生單位。
五、錄取工作
1.將復試成績記入總分(總分=初試成績+復試成績)重新排序,確定錄取與否、學業(yè)獎學金等級。
2.根據(jù)我校研究生培養(yǎng)機制改革有關文件規(guī)定,檔案能調入我校的學術型和專業(yè)學位非定向研究生參加培養(yǎng)機制改革,享受學業(yè)獎學金,不能調入我校的考生一律交納全額學費。
3.簽定協(xié)議:擬錄取名單確定后,研究生院要與自籌生、委培生、定向生簽定協(xié)議書,完善錄取手續(xù)。
4.擬錄取考生經(jīng)教育部審批同意且各項手續(xù)完備后,預計在6月中旬發(fā)放錄取通知書。手續(xù)不完備者不予錄取,一律不發(fā)錄取通知書。
5.調檔政審:對擬錄取為“非定向”的考生,所在學習或工作單位要提供人事檔案及政審意見(預計5月中下旬)。
6.復試成績不及格者或加試科目不合格者不予錄??;政審不合格不予錄取;不參加體檢和體檢不合格及弄虛作假者不予錄取,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7.經(jīng)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
8.我校受理考生投訴和申訴的時限以復試結束后七天為準,投訴電話0516-83885990,電子郵箱cumtyjsy@cumt.edu.cn,受理舉報部門為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中國礦業(yè)大學研究生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