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中共上海市委組織部、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公務員局組織實施上海市2017年度各級機關及單位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或一級主辦)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11月9日至1998年11月9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適當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5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的公安系統(tǒng)特警職位和優(yōu)秀村(居)干部定向招考職位可放寬至大專學歷);
(八)具備中央和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錄職位明確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垂直管理系統(tǒng)基層單位、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xiàn)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鶎庸ぷ鹘洑v截止時間為2016年11月。
報考公安司法系統(tǒng)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須參加并通過公安部、司法部規(guī)定的體能測試。
報考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職位的,須具有本市戶籍,或者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內),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以上的人員。
根據公務員法及其有關規(guī)定,服務年限滿2年(含試用期)但尚在5年服務期內的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報考,須經所在機關(單位)批準同意。對采取定向招考方式錄用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在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得報考。
外省市社會人員報考本市公務員,須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內),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以上。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與所報考單位中工作人員有親屬關系的,需向招錄單位進行報備,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不得報考。
二、考試報名辦法
各招錄單位具體的招考人數(shù)、具體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詳見《上海市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墩锌己喺隆吠ㄟ^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www.shacs.gov.cn)面向社會發(fā)布。
對《招考簡章》中的專業(yè)、學歷、學位、資格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錄單位聯(lián)系。招錄單位的咨詢電話詳見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市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錄單位咨詢電話一覽表》。
為方便報考人員,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就報考政策、網上報名操作和考務安排等事宜編制了《上海市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問答》,報考人員可通過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查閱。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6年11月9日0:00至11月15日12:00,報名網站為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
報考人員根據"招考對象"的要求,選擇"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或"不限"的類別,同時可根據自身情況及擬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yè)要求,在綜合管理、政法、經濟管理、財務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設管理中選擇一門專業(yè)。但不涉及具體招錄單位和職位(定向報考職位除外)。
定向招考優(yōu)秀村(居)干部、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職位、特警職位,以及殘疾人專項招錄職位實行定向報名,先報職位后考試,考試報名即職位報名。
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職位要求,如實填寫《上海市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報名信息表》,同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內、寬度75至150像素內,大小50KB以下)。
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完成網上報名、上傳電子照片后可進行網上繳費(報考殘疾人專項招錄職位無需繳費)。網上繳費的時間是2016年11月9日0:00至11月15日18:00,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12月13日10:00至12月15日18:00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本市報考人員憑鄉(xiāng)鎮(zhèn)街道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或"社會救助通知書"(復印件),外省市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或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在網上完成報名、正確上傳照片,并選擇申請"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后,憑本人注冊編號,于2016年11月15日14:00-16:00到上海市職業(yè)能力考試院(徐匯區(qū)漕寶路120號內40號樓受理大廳,近桂林路)辦理減免考試費用手續(xù)。
三、考試方法和內容
本次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時間為2016年12月18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30 申論
下午 13:00-15: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15:45-16:45 專業(yè)科目(除農村建設管理外)
17:30-18:30 農村建設管理
筆試內容包括公共科目考試和專業(yè)科目考試??荚嚪秶浴渡虾J?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大綱》(以下簡稱《考試大綱》)為準?!犊荚嚧缶V》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公布。
公共科目考試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分A類和B類兩類試卷,其中,報考條件規(guī)定招考對象為"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的職位考A類試卷,報考條件規(guī)定招考對象為"不限"的職位考B類試卷。綜合管理類職位和殘疾人專項招錄職位僅參加公共科目考試。
專業(yè)科目考試分為政法、經濟管理、財務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設管理、農村建設管理六大類,其中農村建設管理類僅限優(yōu)秀村干部、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報考。綜合管理類不設專業(yè)考試科目。
報考定向招錄職位的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還可以根據各自的條件同時選報一門其他專業(yè)科目,并選報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A類職位。優(yōu)秀居委會干部限報綜合管理類。公安司法系統(tǒng)基層人民警察政法職位采取定向報考,選報B類、政法。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
四、確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報考人員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考試的總成績,以每類專業(yè)招錄職位人數(shù)3倍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分類確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并于2017年1月15日通過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統(tǒng)一公布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和筆試合格人員的筆試成績。
定向招錄優(yōu)秀村(居)干部、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職位,公安司法系統(tǒng)基層人民警察政法職位,公安系統(tǒng)特警,以及殘疾人專項招錄職位,按照其招錄職位特點,分別單獨確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報考人數(shù)不足的,可適當調整招錄計劃。
五、職位報名
筆試成績合格者,于2017年2月27日9:00至3月3日18:00參加本市統(tǒng)一組織的第一輪網上職位報名,并接受招錄單位的資格審查。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資格審核通過的人員中,根據招錄單位具體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錄職位人數(shù)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計劃錄用人數(shù)與通過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數(shù)比例未達到1:3比例的招錄職位,將對達到本類別專業(yè)考試科目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組織公開調劑補充面試人選。
調劑職位報名時間為2017年3月6日9:00至3月8日18:00,并接受各招錄單位資格審查。
公開調劑工作結束后,招考職位面試人數(shù)仍達不到1:3比例時,將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專業(yè)相近、學歷相符等原則,進行統(tǒng)一調劑。
調劑工作全部結束后,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于2017年3月20日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統(tǒng)一公布。
六、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由招錄單位確定。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于2017年3月20日后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查詢。同時,考生必須對是否參加面試進行再次確認??忌诰W上進行面試確認后,招錄單位將不再另行通知。
面試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生證(工作證)的原件、報考人員報名信息表和有關招錄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對經市委組織部、市教育衛(wèi)生工作黨委、共青團市委選拔的應屆優(yōu)秀高校畢業(yè)生、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中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專職輔導員崗位工作滿四年且考核優(yōu)秀的人員的認定,由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證明。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招錄單位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面試時間為3月25日至3月29日(公安、法院和檢察院系統(tǒng)因招錄人數(shù)較多,面試時間可適當延長)。
面試工作結束的2個工作日后,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通過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公布面試成績。
七、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筆試總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筆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
個別職位擬錄用人數(shù)與面試實際人數(shù)低于1:3比例的,招錄單位可根據情況適當減招。
進入體檢考察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八、公示
擬錄用人員由招錄單位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中擇優(yōu)確定,并將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學歷、所在工作單位(應屆生填畢業(yè)院校)。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錄用方式
經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公示無異議的,及時辦理公務員錄用審批手續(xù)。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十、組織第二輪職位招錄
首輪招錄工作結束后,根據招錄單位職位的空缺情況和實際需求,于2017年5月在公務員招錄筆試合格考生中組織第二輪職位招錄。
十一、其他
招考咨詢詳見《上海市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考務、網上報名技術問答》。
政策咨詢電話:64378292
殘疾人專項招錄政策咨詢電話:56386733
考務咨詢電話:61969089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24022726
網上支付咨詢電話:95534-6
監(jiān)督電話:64333772
各招錄單位負責接受報考者的具體職位咨詢,電話與聯(lián)系人詳見《上海市2017年考錄公務員/機關人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聯(lián)系方式》。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務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01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