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環(huán)境保護廳直屬事業(yè)單位2016年招聘報名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省環(huán)境監(jiān)測中心2-3號崗位、省太湖水質監(jiān)測中心站4-5號崗位為筆試、實際操作加試和面試;其他職位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科目考試內容為與崗位相關的專業(yè)知識。
(二)筆試時間為 12月10日。本次筆試在南京市設置考區(qū)考點;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三)筆試閱卷結束后,筆試成績達到卷面總分成績的50分(滿分100分)為合格。在筆試合格者中,根據(jù)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shù)1:3的比例內,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和實際操作加試人選。筆試成績將在江蘇環(huán)保網(www.jshb.gov.cn)進行公布,考生可憑身份證號查詢。
(四)面試和實際操作加試按照省環(huán)境保護廳自行制定的辦法執(zhí)行。面試和實際操作加試前,省環(huán)境保護廳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招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考生須攜帶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考生工作經歷證明等。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江蘇環(huán)保網(www.jshb.gov.cn)網站上公布,并由用人單位書面通知考生參加面試或實際操作加試。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面試或實際操作加試人選。
實際操作加試辦法將通過張貼告示形式將加試時間和地點告知考生。實際操作加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實際操作加試總分100分)。實際操作加試成績當場公布。
面試辦法將在面試當天用張貼告示形式在面試地點告知考生。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通知考生,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面試總分100分)。所有招考工作(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確定最后錄用人選并公示)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總成績計算方法: 省環(huán)境監(jiān)測中心2-3號崗位及省太湖水質監(jiān)測中心站4-5號崗位,筆試成績按50%、實際操作加試成績按10%、面試成績按40%計入最后錄取總成績;其它職位筆試成績按50%、面試成績按50%計入最后錄取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