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現因工作需要,公開選調工作人員1名。
一、選調范圍
金華市范圍內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法工作人員。
二、選調條件
1.基本條件:政治素質好、事業(yè)心和責任心強、具有良好的職業(yè)操守和道德品質,身體健康。
2.資格條件。具有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身份,在市、縣(市、區(qū))機關工作2周年以上(時間計算到2016年10月31日)或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工作5周年以上。
3.學歷及專業(yè)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專業(yè)為金融類、經濟類、中文類或法律類。
4.年齡要求。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歷年考核均在稱職以上,且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3)按照有關規(guī)定需要回避的;(4)新提任領導干部尚在試用期內的;(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流程
1、報名:2016年 11月21日-12月1日(休息日除外)到金華市金融辦(金華市雙龍南街811號工人大廈9樓928室,市政府南門邊)報名。報名時請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張。
2、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占50%,面試占50%。經審查后組織報考人員進行筆試,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以1:5比例進入面試。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3、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標準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按成績依次遞補。
4、確定人選:根據測試成績和考察情況,由市金融辦研究確定選調人選。擬選調人選在金華金融網、金華人才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聯系人:張鋒、莊曉戀,聯系電話:82378771、82378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