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等有關規(guī)定,經過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擬錄用李光雯、邱麗玲同志為公務員,現將2016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務員考試錄用公示。
公示期7天,如對擬錄用人選有異議,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反映,并署真實姓名和聯(lián)系方式,于2016年12月20日前郵寄或直接送達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過期不予受理。
公示時間:2016年12月14日—12月20日
郵寄材料送達地址:南寧市竹溪路88號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郵政編碼:530021
監(jiān)督電話:0771—5679021、0771—261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