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宜賓市事業(yè)單位2016年第二次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及《宜賓市事業(yè)單位2016年第二次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調減取消招聘崗位的公告》要求,現將我區(qū)事業(yè)單位2016年第二次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時間地點
資格審查時間:2017年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資格審查地點:宜賓市南溪區(qū)人才交流中心(宜賓市南溪區(qū)文化路中段,區(qū)政務服務大廳內)。
二、確定資格審查人員
詳見附件《宜賓市南溪區(qū)事業(yè)單位2016年第二次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筆試總成績及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名單》。
需面試的崗位按1:3的比例、不面試的崗位按照1:1的比例進入資格審查(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審查,下同)。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可在同崗位考生中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招聘崗位實際面試人員未形成競爭(即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崗位擬招聘人數),該崗位面試人員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huán)節(jié)。 請排名與入闈資格審查考生接近有遞補希望的考生與資格審查單位保持聯系,于2017年1月10日中午12:00前自行到資格審查地點候補,過期不再遞補。
通過現場資格審查者需面試人員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80元面試費,領取面試通知單。
三、資格審查所需資料
確定進入資格審查的考生,請在規(guī)定時間帶上以下資料到指定地點辦理面試資格審查手續(xù):
(1)《報考信息表》2份(請在宜賓人事考試網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有效的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4)《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職稱、職(執(zhí))業(yè)資格證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已參加職稱、職(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合格但未取得證書原件的考生須提供市以上相關部門出具的考試合格書面證明原件)。
(5)其他與報考資料相關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其面試(體檢)資格(下同)。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或聯系電話留錯、不暢通導致不能遞補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
四、面試安排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需要面試的崗位繳納面試費80元后領取面試通知單。不需面試的崗位經資格審查合格后請隨時關注相關網站查閱下一步工作安排。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單、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按面試通知單規(guī)定的時間和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
專業(yè)技能面試以技能面試公告為準,具體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單為準。
五、咨詢電話
南溪區(qū)人社局: 3185363;3324549(教育)、3327011(衛(wèi)生)
宜賓市南溪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