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關于印發(fā)<廣東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人社規(guī)〔2016〕5號)、《清遠市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清人社〔2016〕214號)和《關于做好2016年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清人社〔2016〕260號),經(jīng)評審,現(xiàn)對今年申報清遠市高級教師、市直學校一二級教師職稱通過的人員進行補充公示,名單如下:
姓名 | 評審結果 |
吳金燦 | 通過 |
公示時間從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1月11日。若對通過人員取得資格有異議,請電話或書面向受理情況部門反映,反映情況的電話和書面材料要自報姓名或簽署真實姓名,否則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況反映的部門、電話和地址:
1、市人社局人才開發(fā)科(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科)
聯(lián)系人:溫翠儀
聯(lián)系電話:3382510
郵政編碼:511518
地址:清遠市人民二路市機關辦公樓二號樓548室;
2、市教育局人事科
聯(lián)系人:王有云
聯(lián)系電話:3368625
郵政編碼:511515
地址:清遠市新城5號區(qū)連江路20號。
清遠市中小學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委員會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