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財經大學商務學院(庫爾勒校區(qū))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學院位于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金河路360號,占地面積2000畝。目前,新疆財經大學商務學院(庫爾勒校區(qū))共有經濟學、管理學、文學、法學等4個學科門類,金融、國際經濟與貿易、稅收、會計、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電子商務、旅游管理、新聞、法學等11個本科專業(yè)。為適應學院發(fā)展,現面向社會招聘專任教師,特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及組織形式
(一)招聘原則
1、招聘工作由學院統(tǒng)一領導,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貫?ldquo;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2、堅持思想素質與業(yè)務素質相結合的原則;
3、堅持學歷層次與實際能力相結合的原則;
4、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擇優(yōu)選拔。
(二)組織形式
學院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和招聘工作小組,負責招聘工作。學院成立招聘工作監(jiān)督小組,負責監(jiān)督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二、招聘資格條件
(一)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熱愛教育教學及管理工作,具有團隊合作精神與職業(yè)使命感,身心健康,凡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人員一律不得報考。
(二)教師招聘資格
1、具有全日制大學碩士(含)以上學歷學位或副高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者。
2、年齡為教授及副教授人員不超過45周歲,博士不超過40周歲,碩士不超過35周歲,學術業(yè)績突出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3、少數民族中民考民應聘者須達到HSK漢語水平8級以上或MHK四級乙等級以上。
三、招聘崗位、數量及崗位要求
(詳見附件2)
四、工資待遇
基本工資和崗位津貼執(zhí)行新疆財經大學商務學院(庫爾勒校區(qū))標準。其他地方性或改革性補貼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和庫爾勒市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提交申請材料
應聘者如實填寫《應聘人員簡況表》(附件1),選擇應聘崗位,并上傳報名所需材料。
應聘者提交上傳附件材料(掃描件):(1)已獲得的所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2)各階段成績單復印件;(3)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應屆生)復印件;(4)本人電子證件照。應聘者請將所有報名材料壓縮打包發(fā)至535733654@qq.com
(二)資格審查
招聘工作小組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并公布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名單。
(三)筆試
招聘工作小組對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進行綜合知識筆試(英語、漢語寫作、計算機、思想政治),根據測試結果,招聘工作小組確定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名單。
(四)面試
參加面試應聘人員由招聘工作小組組織集中面試。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由參加面試的考官采用實名打分的形式給出。
應聘人員的最終成績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構成,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分別按照4:6的比例記入最終成績。
(五)體檢
擬錄用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和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六)確定擬錄用人員
學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擬聘人員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查,確定擬聘用人員。
(七)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在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新疆財經大學校網上予以公示7個工作日。
(八)辦理聘用手續(xù)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按照學校有關規(guī)定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并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對聘用人員進行全面考核,勝任本職工作的按規(guī)定程序聘用,無法勝任本職工作的不予聘用。
六、招聘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7年1月12日~2017年3月10日
筆試時間:2017年3月18日
面試時間:2017年3月26日
筆試、面試地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庫爾勒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金河路360號(新疆財經大學商務學院)
后續(xù)相關工作的通知將隨時通過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新疆財經大學校網發(fā)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七、參加筆試的應聘者當天應攜帶所有學歷證書原件、學位證書原件、各階段成績單的原件、本人身份證原件、學生證(應屆生)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張。
八、招聘工作紀律與監(jiān)督
庫爾勒校區(qū)2017年教師的招聘工作將嚴格執(zhí)行公開招聘和回避制度。
(一)校區(q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招聘工作監(jiān)督小組和招聘工作小組人員在職員選聘過程中,涉及與應聘者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或師生關系等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二)招聘工作應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監(jiān)督。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將取消其應聘或錄用資格。對有下列行為的錄用人員,一經查實,將直接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辭退: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不守誠信,隱瞞相關事實,導致用人單位做出錯誤判斷的;
4、其他違反招聘要求和招聘程序的行為。
(四)對公示錄用人員持異議的可按要求提出,招聘工作小組將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復議并于一周內予以答復。
九、注意事項:
1、碩士就讀于高校分校者請注明。
2、每人限報二個崗位。
十、聯系方式:
聯系人:林老師、劉老師
聯系座機:0996-8663114
聯系手機:18009964597、15801550009(北京)
電子郵箱:535733654@qq.com
2017年1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