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2016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后復核預收表通知
來源: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 閱讀:5056 次 日期:2017-01-12 11: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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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報名點考生:

2016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成績已于1月6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國家下發(fā)的合格標準分數線。為縮短審核、制發(fā)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考后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的60%確定暫定合格標準分數線進行考后復核工作,請廣大考生參照執(zhí)行。

一、2016年度經濟資格考試暫定合格標準:初級、中級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84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40分)。

二、考后復核的時間、地點和全科成績上線人員名單

網上報名時選擇“湛江”的考生,請于2017年1月10日至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六日休息),到湛江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地址:湛江市赤坎區(qū)南橋南路46號3樓308室,電話:3119313)送交資料。其中,湛江全科上線人員名單如下:

序號 考生姓名
1 張國明
2 楊瑩
3 張楠
4 徐慶
5 吳茜
6 高鈺
7 藍帆
8 龐煒瑋
9 韓雪
10 余筱晶
11 郭歡
12 彭秋生
13 章欣
14 魏汝振
15 郭秋霞
16 曾建才
17 凌上帝
18 陳文博
19 施堅斌
20 曾惠
21 王超
22 嚴峰
23 林文健
24 袁遠
25 顏廷旺
26 代麗
27 吳云歡
28 郭勝蘭
29 陳翱
30 陳旭
31 張楠
32 李盼盼
33 孫冠婷
34 張珂
35 賀玉清
36 揭秋明
37 李清
38 黃海
39 李月婷
40 林超群
41 黃潔
42 莫秋妹
43 李娜
44 胡勇
45 吳忠來
46 趙霞輝
47 吳喬明
48 林文享
49 周姍姍
50 葉宇平
51 黃如玲
52 李振榮
53 譚立宇
54 霍舒
55 蔡華輝
56 王鵬
57 李波
58 謝庭煜
59 方曉霞
60 張文莉
61 吳家田
62 陳思托
63 賴繼紅
64 羅春海
65 曾晰
66 朱俊松
67 陳宗貴
68 趙春麗
69 李琳
70 李華
71 朱錦帆
72 陳聰
73 謝乃灝
74 劉帥華
75 張鴻杰
76 謝飛云
77 彭曉君
78 黃志梅
79 張艷
80 肖剛
81 譚文纓
82 吳秋勇
83 謝艷麗
84 朱海泛
85 鄒玉萍
86 譚廣權
87 李恒
88 楊曉江
89 蔡延清
90 潘小榮
91 何景明
92 裴東慧
93 黃江湖
94 黃駿
95 周文敏
96 黃曉聲
97 陳祖紋
98 馮曉文
99 曾令治
100 朱程燁
101 房海
102 吳偉智
103 符婕薇
104 楊家富
105 李木華
106 唐昌杰
107 鄭秀華
108 陽袁元
109 吳心亮
110 符麗如
111 連玲
112 陳岳龍
113 梁景榮
114 徐海清
115 吳強
116 沈盛森
117 李如
118 鄧越
119 秦樂駒
120 吳小翠
121 劉碧霞
122 吳青
123 唐英金
124 梁帥華
125 楊麗茹
126 徐華爵
127 張湛
128 高影
129 謝暢聰
130 鐘春蕊
131 劉小專
132 王桂芳
133 劉恬恬
134 龐志斌
135 李衛(wèi)
136 凌小妹
137 潘文清
138 王思婷
139 羅景鳳
140 許瑛柱
141 蒲佳
142 吳宇霆
143 韓維清
144 彭倩
145 陳小冰
146 劉鳳麗
147 陳如娟
148 徐美君
149 付晉娟
150 邱瑾
151 陳志標
152 潘冠橋
153 陳微
154 沈艷
155 林俊華
156 莫廣賢
157 陳艷彬
158 葉小銘
159 王中敏
160 岳亞麗
161 鐘超
162 劉伶俐
163 李勁
164 林晴
165 黃順梅
166 劉蒙
167 李詠媚
168 王思媛
169 勞繼文
170 梁春玲
171 區(qū)婉霞
172 鄭煥
173 劉木玉
174 林偉斌
175 林聲淋
176 譚玉雄
177 陳慶梅
178 李平
179 徐春艷
180 孔思明
181 于宗坤
182 孫先巧
183 肖猷平
184 黃偉娟
185 龍兆基
186 鄭曉琳
187 龐華紅
188 李宏暉
189 黃燕玲
190 金家欣
191 楊蔚藍
192 樊思華
193 陳影紅
194 孫仁強
195 李承霖
196 尹亞洲
197 鄧彩蕓
198 羅小迪
199 林曉芝
200 謝仕傳
201 鄭啟元
202 鄒欣桓
203 金嘉欣
204 羅學雅
205 郝純
206 梁惠婷
207 蔡慧玲
208 蔡華鵬
209 高相春
210 林羲凱
211 唐國凱
212 李如黨
213 吳粵豫
214 李鈺琳
215 楊柳清
216 陳彪
217 陳堂飛
218 陳玉玲
219 何成愷
220 黃春艷
221 楊正潔
222 麥家宜
223 黃中宇
224 袁菁
225 劉思延
226 關惠元
227 王小玲
228 溫思停
229 何石燕
230 陳敏
231 陳薇如
232 李清嬌
233 陳春娣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印發(fā)<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fā)〔1993〕1號)、原人事部《關于印發(fā)<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補充規(guī)定>的通知》(人職發(fā)〔1993〕3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4〕45號)執(zhí)行。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符合規(guī)定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參加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一)報考初級資格考試條件

必須具備高中畢業(yè)(含高中畢業(yè))以上學歷。

(二)報考中級資格考試,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專畢業(yè)從事專業(yè)工作滿10年,取得初級資格;

2.大專畢業(yè)從事專業(yè)工作滿6年;

3.大學本科畢業(yè)從事專業(yè)工作滿4年;

4.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專業(yè)工作滿2年;

5.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專業(yè)工作滿1年;

6.取得博士學位。

按照規(guī)定,專業(yè)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

(三)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7〕78號)有關規(guī)定,凡符合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相應規(guī)定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要求,可報名參加考試。

四、考后復核材料清單

1.報名表(此表要到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才有效)。

2.考生報考承諾書一份(附件1)。

3.工作簡歷表一份(考生從本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簽名后經單位審核蓋章)(附件2)。

4.考生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以及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在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附件3)。

5.符合報考中級條件中第1款的,還須提交初級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6.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yè)機構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

7.臺灣居民申請參加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和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復印件均使用A4紙,并加蓋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由負責人簽字。

五、注意事項

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國家規(guī)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fā)證書。

湛江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2017年1月9日

附件:

1.考生報考承諾書

2.工作簡歷表

3.代辦委托書

更多信息請查看2025年經濟師考試
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易賢網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和咨詢回復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詢?yōu)闇剩?/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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