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省廳通知,請申報教師資格人員填寫《教師資格認(rèn)定申請表》時注意以下事項:
1.申請表最后一頁:思想品德鑒定意見、身體健康狀況、修學(xué)教育學(xué)(高等教育學(xué))教育心理學(xué)(高等教育心理學(xué))課程情況、普通話水平這四項信息由本人用黑色水筆據(jù)實填寫!填寫樣本見附件9.
2.申請表打印后,需重新貼小二寸彩色近照(盡量與筆試申報照片一致);
3.附件4 思想品德鑒定表要求必須手寫,不可打印。
附《教師資格認(rèn)定申請表》手寫部分填寫樣表:
注意:申請表打印后,需重新貼彩色小二寸近照,盡量與筆試申報照片一致。
人力資源部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