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天津市監(jiān)獄局、天津市戒毒局、天津市港航局公開招考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及《2016年度天津市公開招考公務員(工作人員)工作實施方案》要求,下列人員已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擬錄用為公務員,現(xiàn)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17年1月17日至1月23日,期限7天。公示期間,可采取來電或來信、來訪的方式,向招錄機關或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反映問題,信訪要屬實名。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天津市公務員局
2017年1月17日
附件1:擬錄用人員情況表
附件2:招錄機關聯(lián)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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