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
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tǒng)一考試
工作流程及要求
1. 有關學位授予單位,通過信息平臺向社會發(fā)布本單位接受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的學科專業(yè)信息,以及培養(yǎng)方案、課程考試成績有效期、同等學力全國統(tǒng)考成績有效期等信息。
2. 申請人通過信息平臺提出申請,提交個人基本信息及電子照片。
3. 信息確認
申請人在擬申請碩士學位的學位授予單位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學位授予單位進行現(xiàn)場確認:提交規(guī)定的書面材料(原件),采集圖像與指紋信息,簽署《誠信承諾書》等,接受資格審查。
4. 資格審查
學位授予單位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將資格審查結果錄入信息平臺。并將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轉入在冊申請人信息庫。
5. 同等學力全國統(tǒng)考考務管理流程及時間安排
①2月24日前,省級考試主管部門通過信息平臺設置本省考試所在城市等信息,學位授予單位通過信息平臺更新聯(lián)系人信息。
②3月1日前,學位授予單位將所有擬參加2017年同等學力全國統(tǒng)考的申請人個人特征信息(指紋、電子照片等)采集完畢。
③3月1日至25日,在冊申請人通過信息平臺申請參加同等學力全國統(tǒng)考,選擇考試科目和考試地點。
④3月31日前,學位授予單位審核申請人的報考資格。
⑤4月7日前,通過學位授予單位報考資格審核的申請人在線繳納報名考試費。
⑥4月8日至14日,省級考試主管部門登錄信息平臺編排考場、考號,并將相關書面材料報送學位中心。
⑦5月15日至21日,考生通過信息平臺下載準考證。
⑧5月21日,全國統(tǒng)考,考生通過指紋驗證后入場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