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考試共設《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建設工程監(jiān)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guī)》和《建設工程監(jiān)理案例分析》4個科目。
(二)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為合格(報考級別為考4科),方可取得資格證書;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當年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為合格(報考級別為考2科),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三)報考級別不可隨意更改,如需更改往年報考級別,必須以“首次報名考生”身份提交相應審核材料進行重新現(xiàn)場審核,且滾動年度內的成績一律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