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fā)〔2006〕9號)規(guī)定和工作需要,南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2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完全符合本公告《公開考核工作人員崗位條件及要求一覽表》各項條件及要求,且在2017年7月31日前獲得相應學歷及學位要求的人員(見附件1)。
年齡計算時間截至2016年12月31日。
(二)基本條件
1. 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公開考核聘用人選
(1)尚在試用期內的;
(2)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在校期間受過紀律處分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6)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7)南充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8)有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均在本單位下屬事業(yè)單位經批準設置的崗位內招聘,使用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具體崗位及名額見附件1)。
三、公開考核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 報名時間
2017年3月1日—3月2日(工作日內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補報。
2. 報名地點
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qū)萬年西路2號市政府1號樓510室,聯(lián)系電話:0817—2666363。
3. 報名所需資料
(1)《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一式兩份(見附件2),請如實準確填寫后按要求張貼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證件照片;
(2)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及其他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其中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就讀學校的碩士研究生學籍證明原件及碩士研究生學習期間的成績單原件,海外留學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相關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4. 資格審查
我辦將對所有報考者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方能參加考核。在任意一個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取消其考核資格。
(二)考核
1. 考核時間
請參加本次公開考核的考生于2017年3月3日14:30前到指定的考核地點報到,15:00開始進行考核。未準時到達指定考核地點報到者,不得參加本次考核招聘。
2. 考核地點
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qū)萬年西路2號市政府1號樓310室。
3. 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現(xiàn)場寫作方式進行。每個崗位根據(jù)寫作成績高低等額確定1名體檢人選。將成績80分及以上作為進入體檢的必備條件。
(三)體檢
對確定的體檢人選進行體檢。
1. 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zhí)行。
2. 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或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3. 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檢結果為準。復檢須在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xiàn)的空額,經研究同意,可按照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
(四)公示
經考核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在南充人事考試網上(www.ncpta.gov.cn)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學歷(學位)、專業(yè)、排名、擬聘用崗位,并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錄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予聘用,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在公示期間因自動棄權或因被舉報查實取消錄用資格而產生的空額,經研究同意可按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四、審核確認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人員由錄用單位負責對報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在匯總后將擬錄用人員的相關材料(能證明完全符合考核條件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個人檔案,擬錄用人員為在職人員的須提供原單位同意調出的相關證明)報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錄用人員資格。報送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人員因棄權或因不符合公開考核條件取消錄用資格出現(xiàn)的名額空額,不再遞補。通過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的擬錄用人員,取得錄用人員資格,并按我市有關規(guī)定程序報批及辦理相關錄用手續(xù)。
通過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后,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并取消其聘用資格。因此而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guī)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省人社廳、省監(jiān)察廳印發(fā)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南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