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考試院浙教試院2016-61號文件通知,為加強考生身份核對,自2016年10月考試起,考生進入考場須憑《準考證》,《考試通知單》和二代身份證(含軍人身份證);
首次報考已滿5年(即首次報名時間為2012年及以前)并報考了2017年4月自考理論課的杭州市區(qū)的老考生需到杭州市教育考試院進行現場拍照(更新)照片,準考證不更換。(通過集體報名的由集體單位統(tǒng)一進行照片更新)
準考證號中第5、6位為報名年份代碼,例:010111200001,56位為“11”表明該考生于11年下半年首次報考,小于“12”已經滿5年。
拍照時間:2017年3 月16—1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00)
請帶準考證(或身份證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