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衢州市衛(wèi)生監(jiān)督所的工作力量,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優(yōu)化干部整體結構,建立健全干部培養(yǎng)選拔機制,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衢州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決定衢州市衛(wèi)生監(jiān)督所2017年在全市范圍內公開選調公務員1名?,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人數:1名。
二、選調范圍
面向衢州市行政機關(含鄉(xiāng)鎮(zhèn))、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未滿的除外)。
三、選調條件
(一)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guī)。
(二)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類、醫(yī)學類、中國語言文學類、工商管理類、公共管理類相關專業(yè)。
(四)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身份工作經歷。
(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六)身體健康。
(七)符合選調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四、選調程序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按職位選調的辦法,按照報名、筆試、面試、考察、體檢、錄用等程序進行選調。
(一)發(fā)布信息。2017年3月13日,通過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www.qzrls.com)、衢州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址:www.qzwsj.gov.cn)、衢州人才網(網址:www.qzrcw.com)向社會發(fā)布選調信息。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3月24日-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報名地點:衢州市衛(wèi)生計生委1號樓101室(地址:衢州市區(qū)荷五路58號)。聯系人:鄭潔,電話:3081059。
3.報名者需帶材料:《衢州衛(wèi)生監(jiān)督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可網上下載填寫完成,一式兩份);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時間證明和近年度考核合格證明;一寸免冠近照3張。
(三)資格審查。市衛(wèi)生計生委根據報考者提供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發(fā)放《準考證》。
報考者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本次選調按1:3開考比例開考,如報名不足1:3比例的,將取消本次公開選調工作。
《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考生憑身份證于2017年3月 30日上午8:30至12:00到衢州市人事勞動大樓415辦公室(荷三路231號)領取。
(四)筆試。采取閉卷形式獨立完成,試卷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寫作能力和綜合知識水平。
(五)面試。筆試結束后,市衛(wèi)生計生委統(tǒng)一劃定最低分數線上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核同意后,然后按照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入圍人員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參加面試。面試按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
(六)組織考察。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折合成總分(考試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并按照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如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進入考察人員須在5個工作日內提供所在單位同意考察、選調的書面證明,逾期未提交的,視作放棄考察選調資格。入圍人員放棄選調考察資格的,該職位可依次替補。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進行全面考察。有下列9種情況的人員為考察不合格:
1.曾有嚴重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的行為,并經有關部門認定的;
2.曾受到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處分、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處分的;
3.曾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或近兩年內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以及參與賭博賭資較大,被有關部門處罰的,或曾組織、利用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被有關部門處罰的;
5.曾被有關部門信定參與邪教、吸毒、色情、盜竊、貪污、賄賂、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
6.受行政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或受黨、團內警告未滿一年或受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7.近3年內,在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確定為不合格的,或因嚴重違反紀律、規(guī)章制度而被單位依法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未滿一年;
8.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在招錄過程中有違紀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
9.有不適宜選調其它情形的。
(七)體檢。
1. 考察結束后,經市衛(wèi)生計生委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擇優(yōu)按1:1確定體檢對象,對確定的體檢對象在紀檢監(jiān)察人員的監(jiān)督下由市衛(wèi)生計生委統(tǒng)一組織進行。
2.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執(zhí)行。
3.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
4.報考人員放棄體檢的,視作放棄錄用資格。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可在考察合格人員中依次替補。
(八)錄用和公示。
體檢結束后,對擬選調對象在相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并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轉任手續(xù)。
五、有關要求
公開選調過程的每個環(huán)節(jié)中,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自覺接受廣大考生、社會各界、新聞媒體及紀檢部門的監(jiān)督。嚴肅紀律、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確保選調工作的順利進行。
衢州市衛(wèi)生計生委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