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濟寧公務員體檢依據(jù)什么標準進行?
答:體檢執(zhí)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文件、人社部發(fā)〔2010〕82號文件等有關規(guī)定。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招錄機關將給予其不予錄用或者取消錄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招錄機關將給予其不予錄用或者取消錄用的處理,并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