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留學回國人員報考萊蕪公務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的留學回國人員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報考公務員的,除需提供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所要求提供的有關材料外,還要提供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的有關證明材料。
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wǎng)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學歷認證材料的有關證明材料,必須在2017年3月23日前取得,在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與其他材料一并遞交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