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山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關于做好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有關規(guī)定》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系各學科、專業(yè)考生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名單的確定
1.初試成績符合我校復試基本要求者,本系根據(jù)各專業(yè)、方向特點及生源情況,業(yè)務課成績及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各專業(yè)、方向復試分數(shù)線為:
1)中國史專業(yè)為:業(yè)務課成績180分或以上、總分310分或以上;
2)世界史專業(yè)為:業(yè)務課成績180分或以上、總分310分或以上;
3)文物與博物館專業(yè)為:業(yè)務課成績180分或以上、總分300分或以上;
4)“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復試基本分數(shù)與國家線分數(shù)線一致。
2.我系不接收非第一志愿報考我系的調劑生。合格生源不足時,在本系的各專業(yè)、方向之間進行調劑,并首先考慮相近專業(yè)、方向。
3.考生可以通過我系網站查詢復試名單。
二、資格審查
復試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1、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2份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A4紙同一面上,其中1份復印件注明“XXX(簽名)授權中山大學代申領借記卡,授權從該卡扣劃學雜費至“中山大學”的工行收費企業(yè)賬戶”
2、應屆生的學生證(須將封面及個人信息頁正反面復印在A4紙的同一面上)或往屆生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
3、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原件應加蓋學校教務管理部門公章,復印件須有“原件復印”并加蓋原件存檔單位公章)。
4、往屆生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辦理方法詳見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或有效的學籍、學歷驗證書面報告的原件和復印件。
5、“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的《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將被取消復試資格。資格審查材料恕不退回。
三、復試方式、內容及評分
復試內容以考察考生的專業(yè)素質及能力、綜合素質及能力為主。復試滿分為500分。
1.專業(yè)課筆試(100分)
1)考試內容:專業(yè)課筆試重點考查考生對專業(yè)理論及相關知識的掌握是否扎實、深厚和寬廣,是否具備本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
2)考試時間:2小時
3)考試形式:閉卷
2.外語應用能力測試(100分)
1)考試內容:重點考察考生的專業(yè)外語能力。
2)考試形式:
a.中國史、文物與博物館專業(yè):面試(100分),在專業(yè)能力及綜合素質考核時進行。
b.世界史專業(yè):筆試(60分),考試時間1小時,在專業(yè)課筆試后進行;面試(40分),在專業(yè)能力及綜合素質考核時進行。
3.專業(yè)能力及綜合素質考核(300分)
1)考核內容:重點考查考生的知識結構、實踐能力、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寫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質和心理素質。
2)考核時間:每位考生的考核時間(含外語應用能力面試)不少于10分鐘。
3)考核辦法
a.以面試為主,復試小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逐個進行考核。
b.由考核教師提問,考生當場回答的方式進行。必要時,考核教師可就相關問題進一步提問。
4)考核評分
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后,由考核教師現(xiàn)場獨立為考生評分。在評分前可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核評價意見??己私處煾髯栽u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考生的最終考核分數(shù)。
四、復試成績的使用
1.復試成績?yōu)閺驮嚫鞣绞娇己顺煽冎?。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
2.分專業(yè)、方向,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分專業(yè)、方向具體辦法為:
1)中國史專業(yè)中國古代史方向(含先秦史、隋唐史與敦煌學、明清史方向);
2)中國史專業(yè)中國近現(xiàn)代史方向(含中國近代史、中國現(xiàn)代史方向);
3)世界史專業(yè);
4)文物與博物館專業(yè);
5)“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專項計劃。
3.合格生源不足時,在本學科的各專業(yè)或各方向之間進行調劑,并首先考慮相近專業(yè)、相近方向。
4.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錄?。?/p>
1)未按規(guī)定參加復試者。
2)復試成績低于復試總分60%者。
3)體檢不合格者。
4)政審不合格者。
五、信息公開
按照研究生院規(guī)定,我系碩士生復試相關辦法、流程、復試及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均在系網站予以公開。
六、其他事項
1.參與考核的導師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復試過程中有異議時,由復試小組采取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方式投票表決,并做好記錄交院招生領導小組處理。
3.在復試過程中,參加復試的教師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薦信函。
4.本辦法未盡事項,以研究生院相關文件為準。
七、咨詢、申訴及監(jiān)督
(一)咨詢
歷史學系招生辦公室
電話:020-84113120
郵箱:huangx93@mail.sysu.edu.cn
(二)申訴
歷史學系招生辦公室
電話:020-84113120
(三)監(jiān)督
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020-84111686,84113696
郵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學歷史學系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