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方式為:試講和面試。
(一)試講考核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對課堂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組織及教學效果做出評價,同時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yè)知識及運用專業(yè)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水平和能力。試講按照江蘇海事職業(yè)技術學院制定的試講辦法執(zhí)行。
(二)試講辦法及測試時間將通過電子郵件等方式告知應聘人員。
(三)試講成績由主評委當場告知應聘人員。試講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
(四)資格復審工作由江蘇海事職業(yè)技術學院負責,復審時須查看應聘人員有關材料的原件。國(境)外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明,對國(境)內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有疑問的,需到江蘇省高校招生就業(yè)指導中心認證。
(五)面試按照江蘇海事職業(yè)技術學院制定的面試辦法執(zhí)行。面試辦法將通過電子郵件等方式告知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
(六)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
(七)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按50%、面試成績按50%計入最終的總成績。
(八)招考工作(自考核之日起至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計劃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