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山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關于做好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有關規(guī)定》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各學科專業(yè)、方向考生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復試名單的確定
1.考生初試成績符合我校招生復試基本分數線,同時報考我院各招生專業(yè)的總分≥300者,具備參加復試資格。
學院按照考生所報考學科、專業(yè)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本學科、專業(yè)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
學院各學科專業(yè)招收(不含推免生)名額如下:
地質學(一級學科)專業(yè):26名;
巖土工程(二級學科)專業(yè):7名;
地質工程(專業(yè)學位)專業(yè):14名。
2.地質學(一級學科)、巖土工程(二級學科)兩個學科專業(yè)暫不接受校內其他院系及校外考生調劑申請。地質工程(專業(yè)學位)專業(yè)預計將有部分名額接受專業(yè)調劑,優(yōu)先考慮報考我院其他專業(yè)且已參加復試的考生的調劑申請。調劑錄取原則,按照調劑考生的總分(初始成績+復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
院內調劑后如仍有空余調劑名額,待學院復試結束后另行通知,具體以我院官網通知為準。我院不接受全日制考生調劑為非全日制。
3.考生可以通過我院官網查詢復試名單。(鏈接學院網站)
二、資格審查
復試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1、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2份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同一張A4紙內,考生須在其中1份的空白處書寫“授權中山大學代申領借記卡,授權從該卡扣劃學雜費至“中山大學”的中行收費企業(yè)賬戶”并簽名。)
2、應屆生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往畢業(yè)生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未獲學位證者可不提供)原件和復印件1份。
3、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1份(原件應加蓋學校教務管理部門公章,從人事檔案中取出來的復印件須加蓋原件存檔單位公章)。
4、往屆生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有效的學籍、學歷驗證書面報告的原件和復印件(辦理方法詳見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5、“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的《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將被取消復試資格。資格審查材料恕不退回。
三、復試方式、內容及評分
復試內容以考察考生的專業(yè)素質及能力、綜合素質及能力為主。復試的滿分為500分。
1.專業(yè)課筆試(100分)
1)考試內容:專業(yè)課筆試重點考查考生對專業(yè)理論及相關知識的掌握是否扎實、深厚和寬廣,是否具備本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
2)考試時間:2小時
3)考試形式:閉卷
復試筆試專業(yè)科目詳見此前學校招生簡章中的招生學科專業(yè)目錄要求。
2.外語應用能力測試(100分)
考試形式:外語應用能力測試側重考察考生的專業(yè)外語水平、外語日常應用等,采取面試方式,與業(yè)務、綜合能力面試同時進行,主要通過外語問答形式進行交流。
3.專業(yè)能力及綜合素質考核(300分)
1)考核內容:重點考查考生的知識結構、實踐(實驗)能力、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寫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質和心理素質。
2)考核時間:每位考生的考核時間(含外語應用能力面試)為10分鐘。
3)考核辦法
a.以筆試和面試相結合,以面試為主進行,復試小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逐個進行考核。復試順序以報考學科內考生的抽簽序號為準(抽簽在復試筆試前進行,復試時5人一小組進入考場)。各學科的面試順序為地質學、巖土工程、地質工程。
b.筆試考核按招生簡章規(guī)定執(zhí)行,面試考核一般采取由考生從試題中隨機抽取題目回答,之后考核教師提問、考生當場回答的方式進行。必要時,考核教師可就相關問題可進一步提問。
4)考核評分
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后,由面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為考生評分,總分計算按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值為該考生的最終專業(yè)能力及綜合素質考核分數。英語考核由負責英語面試的老師在考生英語面試結束后現場獨立為考生評分,考生的英語面試得分為參與英語面試考核成員評分的算術平均值。
考生最終復試成績?yōu)椋簩I(yè)筆試課成績+外語應用能力測試成績+專業(yè)能力及綜合素質考核成績。
四、復試成績的使用
1.復試成績?yōu)閺驮嚫鞣绞娇己顺煽冎?。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
2.原則上按照各招生學科專業(yè)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我院按地質學、巖土工程、地質工程學科專業(yè)分別確定錄取名單。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錄?。?/p>
1)未按規(guī)定參加復試者。
2)專業(yè)課筆試、外語應用能力測試、專業(yè)能力及綜合素質考核其中任何一項復試成績低于60%者。
3)體檢不合格者。
4)政審不合格者。
五、其他事項
1.參與復試的導師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復試過程中有異議時,由復試小組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方式投票表決,并做好記錄交學院招生領導小組處理。
3.在復試過程中,參加復試的教師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薦信函。
4.研究生院將于5月19日開通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校對系統,考生可通過該系統進行郵寄地址校對及修改,屆時請關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5.本辦法未盡事項,以研究生院相關文件為準。
六、聯系方式
(一)咨詢
地球科學與工程學院招生辦公室
電話:020-84112732
郵箱:duanjj3@mail.sysu.edu.cn
(二)申訴
地球科學與工程學院招生辦公室
電話:020-84112732
(三)監(jiān)督
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020-84111686,84113696
郵箱:yzba@mail.sysu.edu.cn
地球科學與工程學院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