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山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關于做好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有關規(guī)定》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各學科專業(yè)、方向考生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復試名單的確定
1.報考我院各學科、專業(yè)的考生,其初試成績符合我校復試基本分數(shù)線要求的上線生均有復試資格。
2.上線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yè),可在同一學科門類的其他專業(yè)或相近學科、專業(yè)調劑考生。調劑考生須符合教育部及學校有關政策規(guī)定,初試成績必須達到所調入專業(yè)的我校復試分數(shù)線,接收調劑生原則上先院內調劑,后院外調劑,先校內調劑,后校外調劑。
具體要求如下:
1)校內相近學科、專業(yè)之間調劑
原則上初試總分不低于原報考專業(yè)且達到我院調入專業(yè)的復試分數(shù)線;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本科就讀于985或211高校;
②通過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或初試英語成績不低于60分。
2)報考外??忌{劑
報考外校的考生申請調劑至我院,須同時滿足下列要求:
初試成績須達到《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分數(shù)的要求且原報考專業(yè)的成績達到我校相對應專業(yè)的分數(shù)要求,同時達到我院調入專業(yè)的復試分數(shù)線;本科就一般讀于985或211高校;通過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或初試英語成績不低于60分。
調劑生依照程序辦理并經(jīng)研究生院審批后由學院黨政辦公室通知方可參與復試。
3.考生可以通過中山醫(yī)學院網(wǎng)站查詢復試名單
(1)上線生名單
基礎醫(yī)學院(深圳)
姓名 | 總分 |
鐘永恒 | 316 |
丁奧 | 315 |
鄭雷 | 295 |
二、資格審查
復試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1.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2份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A4紙同一面上,其中1份復印件注明“XXX(簽名)授權中山大學代申領借記卡,授權從該卡扣劃學雜費至“中山大學”的工行收費企業(yè)賬戶”。
2.應屆生的學生證或往屆生的畢業(yè)證、學位證(未獲學位證者可不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3.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原件應加蓋學校教務管理部門公章,復印件須有“原件復印”并加蓋原件存檔單位公章)。
4.往屆生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有效的學籍、學歷驗證書面報告的原件和復印件。(辦理方法詳見學信網(wǎng)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5.“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的《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將被取消復試資格。資格審查材料恕不退回。
三、復試方式、內容及評分
復試內容以考察考生的專業(yè)素質及能力、綜合素質及能力為主。復試的滿分為500分。
1.專業(yè)課筆試(占復試總分的20%)
1)考試內容:專業(yè)課筆試重點考查考生對專業(yè)理論及相關知識的掌握是否扎實、深厚和寬廣,是否具備本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
2)考試時間:一般為2.5小時
3)考試形式:閉卷
2.外語應用能力測試(占復試總分的20%)
考試形式:面試
3.專業(yè)能力及綜合素質考核(占復試總分的60%)
1)考核內容:重點考查考生的知識結構、實踐(實驗)能力、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寫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質和心理素質。
2)考核時間:每位考生的考核時間(含外語應用能力面試)不少于10分鐘。
3)考核辦法
a.以面試為主,(復試小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逐個進行考核/考核分組進行,分組應采取隨機抽簽的方式,各小組評分標準保持一致)。
b.考核采取由考生從試題中隨機抽取題目,考核教師提問,考生當場回答的方式進行。必要時,考核教師可就相關問題進一步提問。
4)考核評分
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后,由考核教師現(xiàn)場獨立為考生評分。在評分前可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核評價意見。考核教師各自評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考生的最終考核分數(shù)。
四、復試成績的使用
1.復試成績?yōu)閺驮嚫鞣绞娇己顺煽冎汀驮嚦煽兒统踉嚦煽兿嗉?,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
2.各復試小組按照學科方向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錄?。?/p>
1)未按規(guī)定參加復試者。
2)復試成績低于復試總分60%者。
3)體檢不合格者。
4)政審不合格者。
五、信息公開
復試工作結束后,學院將在網(wǎng)站公布各學科、方向復試結果。
六、其他事項
1.參與考核的導師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復試過程中有異議時,由復試小組采取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方式投票表決,并做好記錄交院招生領導小組處理。
3.在復試過程中,參加復試的教師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薦信函。
4.研究生院將于5月19日開通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校對系統(tǒng),考生可通過該系統(tǒng)進行郵寄地址校對及修改,屆時請關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wǎng)。
5.本辦法未盡事項,以研究生院相關文件為準。
七、聯(lián)系方式
(一)咨詢
中山大學基礎醫(yī)學院(深圳)黨政辦公室
網(wǎng)頁:http://zssom.sysu.edu.cn/
電話:020-87335903,020-87335130
郵箱:yxyszdzb@mail.sysu.edu.cn
(二)申訴
中山大學基礎醫(yī)學院(深圳)
電話:020-87335903
(三)監(jiān)督
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020-84111686,84113696
郵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學基礎醫(yī)學院(深圳)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