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學、幼兒園:
根據(jù)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7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黔教辦函〔2017〕26號)和州教育局《關于做好2017年黔東南州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州教師通〔2017〕26號)有關規(guī)定,為做好我縣2017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教師資格對象
符合條件的各級各類學校在職教師、應屆畢業(yè)生和社會人員可申請認定相應類別教師資格。
二、加強組織,依法認定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即戶籍或工作單位在麻江縣的人員,到麻江縣教育和科技局教師資格認定中心申請辦理。
(二)由縣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成立認定專家審查工作小組,負責申請初級中學及以下教師資格人員資格審查,特別要嚴格審核申請人員的學歷證明材料和思想品德鑒定。
(三)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科類別與所學專業(yè)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須參加相應的教師資格考試。
(四)縣教育和科技局教師資格認定中心對申請初級中學及以下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審查合格人員在麻江教育信息網(wǎng)上進行公示。
三、申請教師資格認定類別、權限及條件
(一)類別。
幼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普通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及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二)權限。
1.州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中心負責普通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認定、管理。
2.縣教育和科技局教師資格認定中心負責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認定、管理;負責對申請普通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的材料進行初審,并將初審合格人員的材料報州教師資格認定中心審查、認定。
(三)條件。
1.申請幼兒教師資格條件。
(1)具有中等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學歷及大專學歷以上人員,所學專業(yè)原則上一致。
(2)具有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或師范類院校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學歷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成績。
(3)具有符合申請認定相應年齡學科教師資格證書的普通話合格等級證書。
(4)具有符合《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的身體條件及思想品德合格條件。
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條件。
(1)具有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學歷及大專學歷以上人員,所學專業(yè)原則上一致。
(2)具有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或師范類院校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學歷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成績。
(3)具有符合申請認定相應年齡學科教師資格證書的普通話合格等級證書。
(4)具有符合申請認定的身體條件及思想品德合格條件。
3.申請初中教師資格條件。
(1)具有大學專科畢業(yè)以上學歷人員,所學專業(yè)原則上一致。
(2)具有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或師范類院校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學歷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成績。
(3)具有符合申請認定相應年齡學科教師資格證書的普通話合格等級證書。
(4)具有符合申請認定的身體條件及思想品德合格條件。
4.申請普通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條件。
(1)具有大學本科畢業(yè)以上學歷人員,所學專業(yè)原則上一致。
(2)具有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或師范類院校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學歷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成績。
(3)具有符合申請認定相應年齡學科教師資格證書的普通話合格等級證書。
(4)具有符合申請認定的身體條件及思想品德合格條件。
5.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條件。
(1)具有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以上學歷,所學專業(yè)須一致,且應當具有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2)具有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或師范類院校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學歷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成績。
(3)具有符合申請認定相應年齡學科教師資格證書的普通話合格等級證書。
(4)具有符合申請認定的身體條件及思想品德合格條件。
四、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程序
(一)網(wǎng)上報名。
1.網(wǎng)址:http://www.jszg.edu.cn。
2.網(wǎng)上報名時間:2017年3月22日—5月26日之間的每個工作日7:00-24:00。
(二)領取檔案資料(空白)。
1.時間:2017年5月27日—6月14日之間每個工作日8:30-17:30。
2.地點:申請人員憑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或工作證)到麻江縣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進行登記和領取檔案資料。
(三)政審和體檢。
1.時間:2017年5月27日—6月14日之間每個工作日8:30-17:30。
2.政審:申請人自行到所在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及公安派出所政審(填寫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填寫人簽名并加蓋公章)。
3.體檢:申請人自行到縣級及以上醫(yī)院體檢。
(四)現(xiàn)場確認。
1.時間:2017年5月26日—6月15日前的每個工作日8:30-17:30。
2.地點:即已通過網(wǎng)上報名申請人持本人檔案資料及相應證書原件到麻江縣教育和科技局教師資格認定中心進行現(xiàn)場確認。
(五)認定及生成證書。
2017年6月15日至7月14日前,對符合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條件的申請人員給予認定,并生成證書。
(六)領取證書。
取得各類教師資格申請人員于2017年7月15日至30日到麻江縣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五、相關要求
(一)各中小學、幼兒園做好宣傳工作,及時將文件傳達到每位教師且張貼在公告欄處。
(二)各中小學、幼兒園積極組織未取得教師資格的“特崗教師”申請教師資格,確保未取得教師資格的“特崗教師”在服務期內取得教師資格。
(三)申請各類教師資格的檔案資料要求。
1.申請人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請貼好照片);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加蓋所在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和公安派出所公章;
3.《貴州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
4.學校擬聘任命書原件(指學校已聘任教師);
5.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或2014年入學的師范類院校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學歷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成績復印件(驗證原件);
6.學歷證書復印件(驗證原件);
7.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復印件(驗證原件);
8.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證明復印件或工作證復印證(驗證原件);
9.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還需提供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
10.各級各類學校師范類教育類專業(yè)應往屆畢業(yè)生還需提供學校負責成績部門(教務)出具的學業(yè)成績單原件;
11.近期一寸藍底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張(辦證用)。
(四)教育部考試中心從2016年起不再寄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改由申請人在網(wǎng)上自行下載打印,作為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有效憑證(成績查詢網(wǎng)址:http://www.ntce.cn)。
(五)其他未盡事宜請到麻江縣教科局教師資格認定中心辦公室咨詢(麻江縣教師培訓中心電話:0855-2621325)。
麻江縣教育和科技局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