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應按規(guī)定的時間入場,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場。上午8∶45后禁止遲到考生進入筆試考場。口語考試上午9∶00后、下午2∶00后禁止考生進入口試候考室。
二、考生入場時應主動出示《準考證》以及有效身份證件,接受考試工作人員的核驗,并按要求在“考場座位表”上簽自己的姓名。
三、參加筆試的考生需攜帶必要的文具,如:鉛筆(涂黑答題卡用)、黑色字跡簽字筆、橡皮。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筆記、資料、報刊、草稿紙以及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錄放音機、電子記事本等物品。如發(fā)現(xiàn)考生攜帶以上禁帶物品,考生將作為違紀處理,取消該次考試成績。
四、參加口試的考生要攜帶必要的文具,如鉛筆(涂黑口試卡用)、簽字筆等進入候考室。禁止考生攜帶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移動電話)等物品參加考試。如發(fā)現(xiàn)考生攜帶以上禁帶物品,考生將作為違規(guī)處理,成績無效。
五、考試正式開始后,考試過程中不得離開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