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師范大學2017年第一批引進人才(普通師資)通過初審名單及復審/考核時間地點安排通知
來源:閩南師范大學 閱讀:781 次 日期:2017-03-28 11: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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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應聘者:

根據(jù)《閩南師范大學2017年引進人才(博士或碩士且副高及以上)招聘啟事》,現(xiàn)將有關(guān)事項通知如下:

一、通過初審人員名單及資格復審、考核時間及地點:見附表;

二、復審時考生應提供材料:

1.《閩南師范大學2017年引進人才報名登記表》原件(本人簽名);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原件及復印件(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具有海外學歷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近五年科研成果目錄,包括論著 (論文應包括作者排名、題目、雜志名稱;著作應包括作者、書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執(zhí)筆內(nèi)容)及論文被收錄和引用的檢索證明等;科研項目(包括項目名稱、起止時間、研究內(nèi)容、本人作用、項目來源和經(jīng)費);重要獲獎情況(包括獎項名稱、級別、年度、本人排名和獲獎證書)等。外文材料須提供翻譯件,并經(jīng)駐外使領(lǐng)館或公證處認證。

三、考核內(nèi)容:采取教學考核和學術(shù)水平的認定評價相結(jié)合的辦法,具體方案由各院系另行通知。

備注:1.請各位考生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2.食宿自理,若最后與我校簽訂正式合同,我校將根據(jù)財務部門的有關(guān)規(guī)定報銷其考察的交通費。

閩南師范大學人事處

2017年3月27日

閩南師范大學2017年第一批引進人才(普通師資)通過初審名單及復審、考核時間地點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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