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網(wǎng)上申報時,請申請人妥善保管個人密碼及報名號,以便查詢個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網(wǎng)報結束后個人信息將無法修改)。申請人注意:個人信息填寫完畢后,須點擊“提交”,系統(tǒng)將提示“注冊成功”,注冊完畢。
二、網(wǎng)上申報時,申請人除紅色標識信息選項必填外,還必須填寫“通訊地址”、 “郵編”、“手機號碼”,以便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及時與申請人聯(lián)系。
三、現(xiàn)場確認時間及地點
1、現(xiàn)場確認流程
⑴材料提交:4月11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申請人至現(xiàn)場確認點提交相關材料(后附清單),經(jīng)審查合格后通知參加體檢。
⑵體檢:4月14日統(tǒng)一組織體檢(確切時間另行通知)。
⑶申請受理:4月24日—4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申請人至現(xiàn)場確認點辦理相關手續(xù)、隨帶補充材料。
2、現(xiàn)場確認地點:上城區(qū)行政服務中心三樓教育窗口(秋濤路242-2號)
四、現(xiàn)場確認申請人須提交材料
(一)參加全國統(tǒng)考合格的申請人須提交材料:
⑴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二代身份證正反兩面均需復印),查驗原件;
⑵學歷證書復印件一份,查驗原件;
⑶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復印件一份,查驗原件;
⑷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自發(fā)證之日起3年內有效)復印件一份,查驗原件;或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網(wǎng)頁版打印件一份;
⑸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單位檔案管理部門在上城區(qū)的);或戶口本復印件(戶籍在上城區(qū)的)一份,查驗原件;
⑹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注冊提交成功后,重新登錄即可打印,并貼照片);
⑺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需填寫完整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⑻小2寸照片(證件照)一式四張(必須與網(wǎng)報上傳照片一致,其中兩張粘貼在申請表上,一張粘貼在體檢表上);
⑼體檢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須填寫身份證號碼、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既往病史,并貼照片)。
(二) 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的師范類畢業(yè)生申請人須提交材料(限2011年及以前入學且未取得過教師資格證書人員):
⑴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二代身份證正反兩面均需復印),查驗原件;
⑵學歷證書(如為研究生學歷隨帶本科學歷證書)復印件各一份,查驗原件;
⑶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復印件一份,查驗原件;
⑷畢業(yè)成績單復印件一份(成績表須由檔案管理部門注明復印自原件,并加蓋公章);
⑸教育教學實習表復印件一份(實習表須由檔案管理部門注明復印自原件,并加蓋公章);
⑹師范生證明原件一份(1999年及以后入學的高等教育師范生須提供師范生證明,證明要求:如申請人屬浙江省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由畢業(yè)學校教務處出具證明;屬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由畢業(yè)學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師范處或學生處出具證明);
⑺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單位檔案管理部門在上城區(qū)的)或戶口本復印件(戶籍在上城區(qū)的)一份,查驗原件;
⑻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相關證明;
⑼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注冊提交成功后,重新登錄即可打印,并貼照片);
⑽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需填寫完整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⑾小2寸照片(證件照)一式四張(必須與網(wǎng)報上傳照片一致;其中兩張粘貼在申請表上,一張粘貼在體檢表上);
⑿體檢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須填寫身份證號碼、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既往病史,并貼照片)。
五、高中段教師資格認定結果和領證通知等事項將通過杭州教育網(wǎng)(網(wǎng)址www.hzedu.gov.cn)進行公示或告知,公示時間在5月31日左右。請申請人務必注意瀏覽杭州教育網(wǎng)的公示或告知,了解自己的申請情況,杭州市教育局將不再通過其它途徑進行告知或通知。
六、申請人需參加相關體檢全部項目(如胸透等),請申請人根據(jù)自身身體情況酌情安排。
七、如出現(xiàn)報錯確認點、認定機構等情況,更改截止日期為4月13日。
八、所有復印及打印材料須用A4大小紙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