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學、中心小學、民辦學校、幼兒園、直屬單位:
2016年我區(qū)中小學一級教師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工作已結束,根據(jù)省人社廳、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人社規(guī)〔2016〕5號)以及《廣東省高、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人員公示管理辦法》(粵人發(fā)〔2002〕236號)等文件要求,現(xiàn)對評審通過人員進行公示。
請登錄陽東教育信息網(wǎng)(http://www.ydjyj.com)下載評審通過人員名單(見附件1),按照公示文稿樣式(見附件2)的格式反饋到申報人所在單位張榜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我局在陽東教育信息網(wǎng)站公示時間為3月27日至4月5日。受理信訪主要由單位人事部門負責,接受單位上級人事、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指導和監(jiān)督。公示期間對群眾的各類有效投訴舉報,受理部門均應按照《信訪條例》要求受理并組織開展調查核實工作。公示結束后,由單位人事部門在《評委會評審通過人員公示情況表》(附件3)上如實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各單位對沒有投訴情況的可按單位匯總填報公示情況表,有投訴情況的須按個人單獨填報公示情況表)于2017年4月14日前報送區(qū)教育局人事股。
聯(lián)系人:劉谷滿;聯(lián)系電話:0662—6616795。
陽江市陽東區(qū)教育局
2017年3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