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資格復審考生范圍
在招考職位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
二、資格復審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一)普通高校2017年畢業(yè)的應屆考生
1、居民身份證。
2、學生證。
3、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畢業(yè)生)等,領取錄取通知書時提供畢業(yè)學歷、學位證書等,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yè)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
(二)往屆生及社會人員
1、居民身份證及戶籍證明。
2、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需要現場網上驗證),留學回國人員、赴臺陸生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論證材料。
3、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
4、報考我縣公安局職位考生的資格復審工作另行通知。(資格復審與體能測試、體檢統籌安排)
身份證、學歷、學位及相關資格證書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三、時間、地點和要求
資格復審考生由本人攜帶筆試準考證及上述材料,于2017年4月13日至4月17日工作日期間(個人的具體復審時間以電話或短信通知為準)到射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進行現場審核,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進行資格復審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地址:射陽縣解放路24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大樓四樓。
聯系電話:0515-82320836
射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