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黃石市2017年上半年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選任)公務員公告》規(guī)定:“審查合格人數與公開遴選職位的比例不低于5:1。低于5:1的,在條件相同的職位建進行調劑改報,取消該職位或相應核減遴選計劃”。根據資格審查情況,經研究決定,核減或取消部分職位的錄用計劃(見附表)。
特此公告。
中共黃石市委組織部
黃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黃石市2017年上半年市直機關公開遴選(選任)公務員核減或取消錄用計劃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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