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2017年考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情況公布(一)及遞補資格復審的重要通知
各位考生:
現(xiàn)將常州市2017年考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第一批資格復審合格人員(見附件1),資格復審放棄、不合格人員名單(見附件2)公布如下。并將資格復審第一批遞補人員名單(見附件3)公布如下(報考警察職位的遞補考生,需在遞補體能測評或遞補體檢合格后,方可參加遞補資格復審,具體另見網(wǎng)上通知),現(xiàn)將遞補資格復審有關(guān)事宜通知如下:
一、時間地點
時間:2017年4月26日上午9:00-下午4:00前
地點: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常州市龍城大道1280號行政中心(市政府)1號樓B座8樓會議室)
二、相關(guān)要求
(一)原則上須本人到場參加復審。如本人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復審的,可委托他人攜帶本人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原件以及資格復審相關(guān)材料代審。
(二)須攜帶材料:
1.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需攜帶有效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等,與用人單位已簽約的考生,提供《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須有用人單位、單位所在地人才中心蓋章),委培、定向、聯(lián)辦的畢業(yè)生應提供委培、定向、聯(lián)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外省籍生源的師范類畢業(yè)生還必須提供學校同意報考的證明;
2.社會人員需攜帶有效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等相關(guān)證件。大學生村官須出具所在縣(市、區(qū))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相關(guān)證明;經(jīng)我省項目辦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含外省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志愿者)須出具省或國家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fā)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
3.留學歸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
4.軍隊轉(zhuǎn)業(yè)干部、復員退伍軍人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有效身份證;
5.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比如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證明材料),其中國家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證書,可提供相應等級的合格證書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國家大學英語考試成績。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應為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或省高等學校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
6.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同時提供復印件,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同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考生應攜帶在有效期內(nèi)的二代身份證,并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相一致。
三、特別說明
1.報考警察職位的遞補考生,需在遞補體能測評或遞補體檢合格后,方可參加遞補資格復審,具體另見網(wǎng)上通知。
2.提醒每個報考人員,要求并建議由本人攜帶所需材料前來參加復審,避免他人代審因不了解報考人員實際情況而影響審核時間和結(jié)果。
請各位考生相互轉(zhuǎn)告。
中共常州市委組織部
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4月21日
附件1:常州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4月19、20日參加復審)
附件2:常州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放棄、不合格人員名單(4月19、20日參加復審)
附件3:常州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不含警察職位、4月26日需參加遞補復審)